中国华能总部项目(D03-04-19地块)电梯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9-1-133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华能总部项目(D03-04-19地块)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以《关于同意开展启动区总部商务片区中国华能总部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8号)、《中国华能总部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雄安备案〔2022〕7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中国华能总部项目(D03-04-19地块)电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中国华能总部项目(D03-04-19地块)电梯项目 2.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启动区D03-04-19地块 2.4 建设规模:D03-04-19地块,建筑面积111059.96㎡,其中地上74262.91㎡,地下36797.05㎡。主楼26层,建筑高度130米,配楼10层,建筑高度55米,裙房4层。建设内容包括总部办公会议、管理中心、服务配套和配建设施(社区型公交换乘中心及物流配送中心)等。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中国华能总部项目(D03-04-19地块)电梯的供货与安装。 共设置电梯27部,其中直梯23部、扶梯4部。电梯主要功能包含智能目的选层、轿厢冷暖空调、消防迫降预选楼层功能、停电应急照明功能、与不动产智慧管理二级平台协同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1)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③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1资质要求: 3.2.1.1电梯制造单位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A级(含)以上(旧)、消防电梯A级(含)以上(旧)、曳引式货梯B级(含)以上(旧)、无机房货梯B级(含)以上(旧)和自动扶梯B级(含)以上(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旧);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 级资质(新)、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新)、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新)。 3.2.1.2 电梯安装单位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电梯A级资质;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2级及以上资质、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资质和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资质。 3.2.1.3 若申请单位采用联合体投标时,对第3.2.1.1项中电梯制造单位安装资质不做要求。 3.2.2 业绩要求: 3.2.2.1 电梯制造单位须提供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3年,时间以检验报告或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至少 3 个建筑物高度在100米以上、最高梯速5m/s以上且合同额不低于2500万的超高层电梯供货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或完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以检验报告或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 3.2.2.2电梯安装单位须提供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3年,时间以检验报告或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至少 3个建筑物高度在100米以上、最高梯速5m/s以上的超高层电梯安装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或完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以检验报告或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 3.2.3财务要求:提供2020、2021、2022年度(若申请人2019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1年度;若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完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9月21日15时00分至2023年9月26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5.1下载安装投标管家:申请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5.2购买: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5.3联系人:申请人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后续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5.4下载: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后,点击“资格预审文件-->文件下载”。 5.5 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投标响应界面处,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服务中心-->操作手册”)。 5.6 客服电话400-010-1086。资格预审文件费:0元。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9日09时00分 6.2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开启时间:2023年10月9日09时00分 开启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达开启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8. 其他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 8.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8.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申请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8.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申请人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8.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8.4.1.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8.4.2.申请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申请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8.4.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申请人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申请人同一时间内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申请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9. 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10. 联系方式招标人: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雄安新区启动区 (中国华能总部项目D03-04-19、D03-04-20地块) 联系人: 杨洁 电 话: 16630371092 电子邮件: 112474831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悲路10号 联系人: 赵先生、王先生 电 话: 17333964414 、18553153232 电子邮件: 93577138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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