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 2026-2028年度甲玛矿区井下钻探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 2026-2028年度甲玛矿区井下钻探工程编号:CNGZB-2026-087)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2.2计划工期:1096日历天(三年、合同到期或完成合同工程量)签订承包合同后,试用期三个月。项目总合同三年,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后自动履行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期内如出现不积极履行承包合同导致连续三个月或承包期内累计三个月完不成生产计划任务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存在降低产品质量、降低用材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的,或安全管理不能达到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 相关要求的,或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 可与其解除承包合同,且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同时将其列入“不良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黄金集团 所有企业的工程投标。本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和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
2.3招标范围:项目总工程量预计为:54600米(探矿工程量预计15000米/年,探放水每年预计3200米/8次),其中直孔预计24500米、斜孔预计6900米、水平孔预计13600米、探放水孔预计9600米,终孔孔径φ75mm,岩芯φ45mm。发包方有权根据实际施工需要对工程量进行调整,承包人需无条件配合。具体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②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类或钻探类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近5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完工/交工/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
(3)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正式聘用的在职员工,具有地质类(含勘探、钻探、水文地质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十年钻探经验且一年以上井下探放水项目管理经验,且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记录,能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年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4)其他人员要求:
①需配备至少2名持有探放水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
②其他岗位人员须严格按照安全管理相关政策规范要求,足额配齐、配备到位。
(5)财务要求:
无拖欠工人工资;近三年第三方审计财务报表信息(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信息)。
(6)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