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上饶县槠溪河综合治理PPP项目 ,已由上饶县人民政府批复核准,同意采用 PPP模式(公私合作模式)进行投资建设。上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上饶县人民政府 授权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出资方。
一、采购项目编号:JXTCSR2018140102
二、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
1、建设内容:本项目南起信江,北至灵山国家级风景区,西接灵山大道,呈“Y”字形布局,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423 公顷,其中,湿地公园约 32.95 公顷 、山体公园约 64.85 公顷、体育公园约14.35 公顷,河流治理长度:槠溪河河道从南至北大约 27 公里,另加向西延伸至灵山大道 段支流约 6 公里。
2、投资规模:上饶县槠溪河综合治理PPP项目采取 PPP模式进行运作,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159996.93万元 。
3、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 15年 。
4、项目实施机构:上饶县人民政府授权上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和引入社会投资人,履行约定权利义务,实施项目监管及移交等工作。
5、政府方出资代表:上饶县人民政府授权上饶县恒利轩投资发展 作为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方按约定出资比例成立项目公司,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6、股权比例:政府方占股 20%,社会资本方占股 80%。
7、项目进展情况:上饶县槠溪河综合治理PPP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物有所值评价和实施方案的审批工作。
四、社会资本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 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社会资本方;
2、已参加资格预审并取得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的单位;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采购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单位发出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联合体投标相关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并取得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的,投标阶段联合体成员不得调整;
2、申请人与采购人之间的往来文件、信函通过牵头人传递。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资格预审时间、
1、有意向的社会资本方可从2018年10 月29日起至2018年11月2日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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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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