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浙江华电大厦项目A座1-2层商铺招租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公司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浙江华电大厦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全福桥路与梅家曲街交叉口东南角,距离火车东站枢纽、地铁站约1000米(距离规划中的地铁站约500米),紧邻德胜,秋石高架。位于城东新城商业圈核心位置,商业氛围浓厚。大厦占地面积 5100 米,大楼共 12 层,地上 1-2 层为商业用房,3-12 层为写字楼,建筑面积 14310 米。
2、招标范围:浙江华电大厦A座1-2层1358.55m商铺。
商铺名称(一层) |
面积(米) |
商铺名称(二层) |
面积(米) |
全福桥路路350号 |
122.47 |
浙江华电大厦204 |
142.88 |
全福桥路路352号 |
133.27 |
浙江华电大厦205 |
182.32 |
全福桥路路354号 |
128.75 |
浙江华电大厦206 |
163.07 |
全福桥路路356号 |
132.31 |
浙江华电大厦207 |
141.24 |
全福桥路路358号 |
90.61 |
浙江华电大厦208 |
121.63 |
3、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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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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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座1-2层商铺招租 |
商铺招租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A座1-2层商铺招租】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备本次招租经营能力、资信良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人民币。
3.投标人自2016年9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类似商铺经营或租赁业绩。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
5.不得利用该商铺存放危险物品或从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经营行为。
6.自2016年9月1日以来,在商业经营过程中无事故发生,无安全、质量、进度、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合同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竞争性谈判。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做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8-11-06 09:00到 2018-11-12 16:00。
购买标书时间:2018-11-06 09:00 到 2018-11-12 16:00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