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夏特水电站
水轮机发电机组、进水球阀、桥式起重机及其
附属设备制造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XT2018/D01
一、招标条件
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夏特水电站由克州新隆能源开发 自筹资金建设,现对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夏特水电站水轮机发电机组、进水球阀、桥式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制造监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请愿意承担本项目、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法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
夏特水电站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吾合沙鲁乡的克孜河中游河段上,为克孜河规划2库6级开发方案中的第三个梯级电站。电站为引水式水电站,从上一个梯级塔日勒嘎电站 厂房尾水取水,经引水系统引水到电站厂房发电,是以发电为主的水电枢纽工程。电站厂房布置在克孜河与夏特河汇合处上游约1.25km的山脚,位于克孜河左岸河床边,为引水式地面厂房。电站前池正常蓄水位2199.02m,电站设计尾水位为1919.744m,安装4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62MW,电站总装机容量248MW,多年平均发电量9.360亿kW·h,年利用小时数为3774h。
本电站按“无人值班” 原则设计,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电站机组自动化均应满足与计算机监控接口的要求。
本电站4台额定容量为62MW/72.94MVA的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由重庆水轮机厂 制造。4台直径2100mm的进水球阀及其附属设备由河南黑马实业 制造。1台套200t/50t/10t单小车电动双梁吊钩桥式起重机及1 台套10t GIS室电动单梁起重机其附属设备由新乡市起重设备厂 制造。本电站1#、2#机组预计发电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3#机组计划于2021年6月15日发电,4台机组于2021年7月15日前全部并网发电。
2. 招标范围
本次设备制造监理服务招标范围:
4台套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监造;
4台直径2100mm进水球阀及其附属设备监造;
1台套200t/50t/10t单小车电动双梁吊钩桥式起重机及1 台套10t GIS室电动单梁起重机其附属设备监造;
投标人须对上述设备进行设备质量和进度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材料及部件的采购、焊接、加工、制造、厂内组装、检验试验、防腐、包装发运等过程,投标人须派出常驻工厂监理的代表。
3. 服务期限
2018年12月30日至所监造设备最后一批设备交货。档案整理移交时间不计入合同规定的有偿服务期。 如因监理人自身原因导致服务期延长,发包人不承担服务延长期的监理费用。由于发包人、设备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服务期延长在12个月以内时,监理费用不作调整;若监理服务期超出上述限制,双方可对增加部分按合同单价签订补充协议解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企业,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 具有住建部或水利部颁发的设备监造的乙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
3.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族或与之相当的质量认证;
4. 近5年内具有监造过水轮发电机组的业绩。
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没有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的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6日~12月12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编辑:bid.powe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