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鸳鸯湖片区启动区地上管廊及污水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宁东管(经)【2019】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建设
2.2招标范围:(一)地上管廊工程。沿新建启源路、复兴路、起康路和规划鸳鸯湖路5条道路单侧绿化带新建地上管廊,全长3622米。(二)污水工程。1.污水管道工程。各企业污水管上地上管廊,再汇入7#污水监控池,后由污水监控池上地上管廊输 新建管道22.37公里,采用DN50-400焊接钢管,涂塑内外防腐。污水管道内部采用电伴热带,外部包裹60毫米聚氨酯保温层和白铁皮。2.7#污水监控池:位于启康路与启健路交叉口东南角,总建筑面积454.2平方米,由泵房、集水池、格栅井组成,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丙类,抗震设防烈度7度,使用年限50年。(三)电气工程。本项目供电电源由园区10KV电源提供。新建3台箱式变压器和10台控制箱。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1标段为本项目施工,2标段为本项目监理。
2.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接受有在建、已成交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总监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成交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人第一名的总监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近三年(2016年至今)具有同类工程管理经验。
3.2 (注:本项目无不良信用记录只认可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的查询结果,其余平台查询一律不予认可。)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缴纳保证金费用的账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接上面步骤,投标保证金账号(按标段)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中心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3)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 ,联系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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