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范家湾村城中村改造安置点项目B区检测工程更正公告
一、招标条件
城关区范家湾村城中村改造安置点项目B区检测工程已经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企业自筹100%,
二、原招标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检测甲级、室内环境检测乙级、节能工程检测,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必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现变更为: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检测甲级、室内环境检测乙级、节能工程检测、建筑安装工程检测资质,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必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