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建宁港金山污水处理厂
及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建宁港金山污水处理厂及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株发改审[2018]131号,资金来源为PPP模式融资。 其中源头控污主要包括新建上游的金山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规模为3万立方米/日出水水质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截污管线建设、面源污染控制等内容;内源治理包括垃圾清理、河流清淤、底泥强化处理等内容;沿线河道生态整治包括河道水系修复、沉水植被景观植物系统构建及活水工程等内容。项目总投资约62147.62万元,建安工程费约38477.41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4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2.5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2.6 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在本招标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且在株洲市城区范围内同时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含本招标项目)),项目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6条;
3.4湖南省外监理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要求已进行入湘企业基本信息备案(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4.2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住建厅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 -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6月11日10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