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车辆租赁及仪器设备寄送服务(2019-2021年度客运租赁服务等3个标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电科院车辆租赁及仪器设备寄送服务(2019-2021年度客运租赁服务等3个标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47530
1.3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或广东)对本次框架招标的标的物统一采购,则按上级公司的招标结果执行,本次框架招标结果自动失效;凡属电子商城的目录内品类,自网公司电子商城投运(采购)之日起,原授权采购结果自然终止,招标方不负违约责任。)
(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2019-2021年度客运租赁服务:
为提升后勤服务质量和水平,及时、有效为院科研和生产业务提供客运服务,根据我院车辆调度和管理的实际情况,需要租赁部分5-14座、22-26座客运车辆及相关驾驶服务,以满足实际要求。该项服务根据客运租赁实际情况进行实施和结算,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两年内。
2、2019-2021年度货运租赁服务:
根据院科研、生产及器材检验业务的实际需求,租赁部分货运车辆,提供广州到各 、工程场所之间的样品运输及出差仪器、设备及随行人员运输服务。该项服务根据货车租赁的实际情况进行实施和结算,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两年内。
3、2019-2021年度仪器设备寄送服务项目:
按我院实际需求向国内各区域寄送仪器、设备,以满足生产需要。该项服务根据设备、仪器寄送的实际情况进行寄送和结算,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两年内。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标的清单:共3个标包。(注:原则上投标单位可同时投多个标包,标包之间投标单位可兼中。)
注:已报名第一次招标的投标单位,只需上传第一次标书费的缴费凭证,无需再次缴费。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估算金额(万元) | 工期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2019-2021年度客运租赁服务 | 1 | 2019-2021年度客运租赁服务 | 192 | 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年。 | 200 | 无 | |
2 | 2019-2021年度货运租赁服务 | 1 | 2019-2021年度货运租赁服务项目 | 150 | 200 | 无 | ||
3 | 2019-2021年度仪器设备寄送服务 | 1 | 2019-2021年度仪器设备寄送服务 | 66 | 100 | 无 |
招标范围:1、2019-2021年度客运租赁服务:
为提升后勤服务质量和水平,及时、有效为电科院科研和生产业务提供客运服务,根据电科院车辆调度和管理的实际情况,需要租赁部分5-14座、22-26座客运车辆及相关驾驶服务,以满足实际要求。该项服务根据客运租赁实际情况进行实施和结算。
2、2019-2021年度货运租赁服务:
根据电科院科研、生产及器材检验业务的实际需求,租赁部分货运车辆,提供广州到各 、工程场所之间的样品运输及出差仪器、设备及随行人员运输服务。该项服务根据货车租赁的实际情况进行实施和结算。
3、2019-2021年度仪器设备寄送服务项目:
按电科院实际需求向国内各区域寄送仪器、设备,以满足生产需要。该项服务根据设备、仪器寄送的实际情况进行寄送和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3 |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地方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4 | 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或控股与被控股单位,或同一控股单位的直接下属单位同时参加投标 |
5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
6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包 | |
1 | 具有汽车租赁相关营业范围。 | 2019-2021年度客运租赁服务 | |
2 | 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2019-2021年度货运租赁服务 | |
3 | 具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2019-2021年度仪器设备寄送服务 |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
(5)投标人须使用 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银行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