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坪塘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预处理、紫外消毒、除臭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公告的规定时间〔2019年10月21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疑问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中2.7交货期里面只写了“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设备备货,并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的技术服务”, 而技术规格书中1.10中写的是“投标人负责组织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的技术人员在设备安装现场进行安装前的土建检查、安装指导和系统调试指导,上述服务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这两个条款内容一个是要求提供设备安装,一个是要求提供设备安装指导,请问该项目的设备是要求安装还是安装指导?如需要安装,请提供安装工期?
答:本项目技术服务是指安装指导、系统调试指导、试运行过程指导等,不包括设备安装。
问题2:招标书中无制造商授权书格式,只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请问是否可以使用自拟的制造商授权书格式?
答:投标单位可以使用细格栅设备制造商自拟的授权书。
投标人如需外购细格栅设备,须获得细格栅设备制造商(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授权书(细格栅设备制造商对其他具体项目的授权无效)。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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