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株洲市城市排水 污水处理及排水设施双回路供电改造工程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株发改审[2019]10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出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红港路污水提升泵站、黄山路污水提升泵站、龙泉污水处理厂三期、滨江路污水泵房、铜塘湾污水提升泵站等6处污水处理及排水设施的现有单回路供电系统改造为双回路供电系统,建安工程费约377.5508万元,其中安装部分331.7132万元,土建部分45.8376万元。
2.3 建设
2.4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并递交电力设备实验报告。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施工图范围内全部配电工程,包括土建、设备及安装、高压试验,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2.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到电力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包后期联系电力部门验收送电、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交钥匙承包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要求伍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及入围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的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10 月 23 日至2019年 11 月 14 日 9 时 00 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