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牌县贫困村农村基础设施修复工程EPC项目(一标段)(第二次) 已由双牌县发改委 以双发改审[2019]20号批准建设,双发改招[2019]10号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国内补助及双牌县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一期国开行贷款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双牌县贫困村农村基础设施修复工程EPC项目,对县内省道(红阳公路、双红公路)、县道(沙上线、马林线、新塘上线、平霞线、五茶线、天麻线)及茶林镇、何家洞镇、泷泊镇、麻江镇、五里牌镇、江村镇、打鼓坪乡、上梧江乡、塘底乡、五星岭乡、理家坪乡、阳明山管理局等乡镇的通村公路基础设施进行修复重建,总里程718.4公里(其中省道45公里,县道路128.8公里,通村公路544.6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塌方清运,路基防护(高边坡和路基挡土墙、排水沟)、桥梁工程、涵洞工程、路面修复、安全设施等。总投资约12000万元。
2.2本项目,计划总工期90天。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2.3本标段工程包括县道和省道45公里。工程最高控制价为3191.56万元。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同时具备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及以上施工单位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经上资质、丙级及以上的地灾或公路工程设计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具备有效的
3.4业绩要求:(1)满足近五年内(2014年-2019年09月,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30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灾后公路重建工程(包含路基、路面、桥涵、路基防护)。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应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的组成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同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个人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6 鉴于工程的复杂性,潜在投标人应委托法定代表人或项目总负责人前去项目所在地进行踏勘,考虑项目存在的所有风险。为了保障潜在投标人的利益和本项目的建设质量和进度,请有意参加本标段投标的单位在2019年 11月 04 日上午9:30(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施工
3.7 本项目因项目工程紧一家投标单位只允许参与一个标段报名,否则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陆拾万元整(¥600000.00)。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首次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 电子邮件 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负责人。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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