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鞍山热电 2号锅炉提效改造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鞍山热电 2号锅炉提效改造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103011。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根据国电鞍山热电 大负荷试验数据可知,2号锅炉排烟温度为307℃左右,设计排烟温度165℃,排烟热损失较高,如将排烟温度降低,有效利用烟气中的余热,具有很好的节能效益。本工程计划在锅炉出口与除尘器入口烟道内加装空气预热器系统、2#锅炉前墙水冷壁、后水冷壁膜片、隔墙顶部膜片边管均磨损、腐蚀减薄、结垢热阻增大,运行中发生多次漏泄,进行整体更换、凝渣管部位烟气磨损、结垢严重,热阻增大,采用喷涂工艺进行防磨、降垢处理措施,将排烟温度降低到165℃以下从而满足新的环保标准的要求,提高锅炉效率。
为了推进节能减排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满足国家近期对烟气排放水平的要求,国电鞍山热电 2#热水锅炉拟在除尘器前锅炉出口烟道竖井7米平台位置,增设2台空气预热器系统、将锅炉前墙水冷壁、后水冷壁膜片 、隔墙顶部膜片边管进行更换、凝渣管采取喷涂措施防磨降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级锅炉) 2,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具有二个及以上锅炉提效改造的业绩且成功投运一年以上。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用户证明 。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合同签字页、签定时间,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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