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在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范围: 湛江电力 #2和#4机组AGC储能辅助调频系统工程(储能调频系统总额定功率≥12MW),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如:现场地勘、设计、环保和消防等必要的行政审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审查、环评、报建、检测、验收)、三通一平、基础处理,设备采购、施工、监理、试验、调试、标识、各种整改、培训、验收、涉网审批及验收、运营、维护(含备件等)、升级改造、防腐、保养、拆除、运输、环境污染处置(若有)、废弃物处理、项目到期后场地恢复等,及其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各种职责均由投标方独立负责。具体详见技术条件书。 2.2、资金来源:由投标人自筹。 2.3、项目 2.4、工期:建设期不超过6个月,收益期(运营期)为10年。 建设期从本项目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包括湛江电厂330MW机组(2、4号机组)AGC储能辅助调频项目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投运,因调度批复的机组检修工期调整、季节因素和不可抗拒的灾害因素(如:台风)影响安装、调试及投运工期可以顺延,变更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收益期(运营期)从湛江电力 使用本项目参与广东省电力调频市场开始计算。收益期(运营期)满,如双方协商同意,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是事业单位则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备5MW级及以上容量电化学储能系统项目合同业绩(在建或投运),业绩类型为投资运营(合同能源管理)或EPC总承包或主体设备采购(储能电池或储能变流器PCS或储能能力管理系统EMS)。(证明文件: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工期/服务期、合同签字/盖章页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视为无效业绩,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的业绩,不接受其母公司或子公司业绩。 3) 投标人在设计、施工、监理、调试、运维等项目实施环节须承诺选用满足招标方资质要求(详见技术条件书)的单位或提供分包相关资料并获得招标人认可。(证明文件:投标人不违法违规分包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证明文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截图出股东及出资信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项目未发生爆炸、着火等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证明文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截图出行政处罚信息等。) 7)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果被列入粤电集团灰名单或黑名单的,其投标无效。 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审定。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29日,上午 9:00时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投标供应商在报名之前,须 注册材料审核通过后可以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有关网上报名及注册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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