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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海门电厂厂区治安保卫管理项目招标

   日期:2019-08-1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华能海门电厂厂区治安保卫管理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1. 招标条件本华能海门电厂厂区治安保卫管理项目已由项

华能海门电厂厂区治安保卫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门电厂厂区治安保卫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广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能海门电厂厂区治安保卫管理项目

2.2项目简介:为保护电厂人员人身、财产安全和电厂财产安全,维护电厂工作、生产、经营和生活秩序,设立本项目。

2.3招标范围:为华能海门电厂提供治安保卫服务。承包方主要工作内容:负责电厂各大门和厂内治安保卫重要部位的24小时守卫工作,对进出厂人员、车辆、物资进行检查、登记,办理人员、车辆出入证;负责电厂厂区的治安巡逻工作,维护治安秩序;协助厂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负责电厂内部治安防范设施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使用;维护厂区道路交通秩序等。承包方需配置保安员25名,按技术书要求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海门电厂厂区治安保卫管理项目。

2.4项目工期:叁年,计划2020年01月0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投标人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每年末对承包商进行安全、质量评审,评审不合格招标人可提前解除合同。若投标人中标后未在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工或经招标方评审未能履行合同的义务,招标人有权委托其他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所发生的费用从投标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并要求投标人赔偿对招标方造成的损失。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营业执照具有保安服务的经营范围并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2投标人近3年具有2个及以上电力企业、单个业绩投入保安人数在50人次及以上的保卫管理项目业绩,需提供体现人数的有效合同扫描件。

3.2.3投标人现有保安员在册人数300人及以上,并提供公司在册保安员清单。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8月19日9:00起至2019年8月26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2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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