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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5300000000619001304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龙潭历史遗留废渣风险管控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

   日期:2019-09-0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玉溪高新区高龙潭历史遗留废渣风险管控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玉溪高新区高龙潭历史遗留废

玉溪高新区高龙潭历史遗留废渣风险管控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玉溪高新区高龙潭历史遗留废渣风险管控项目”(下简称:本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溪高新区投资管理,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财政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玉溪高新区高龙潭历史遗留废渣风险管控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N5300000000619001304)。

2.2建设

2.3项目概况:玉溪高新区高龙潭历史遗留废渣场位于玉溪高新区,高龙潭片区原有玉溪化肥厂、金葫化工厂和氟硅酸钠厂等生产历史较长的污染企业,在高新区产业升级过程中,这些企业已陆续搬迁。历史遗留原因,上述企业产生的大量工业固体废物仍堆存于高龙潭片区,主要有:沸腾炉炉渣、旋风除尘渣、余热锅炉渣、水处理污泥、铝矿废渣、煤渣和沉淀池污泥等。根据2013年高新区对高龙潭历史遗留废渣的采样调查,该废渣属于危险废物。为提高山地综合开发利用,加强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消除区域环境隐患,改善当地环境状况和生产、生活条件,玉溪高新区投资管理开展对高龙潭历史遗留废渣处理与处置工作。

2.4招标范围:玉溪高新区高龙潭历史遗留废渣风险管控项目,中标人需结合前期项目已编制的可研、环评、初设方案,结合现场试验成果完善本项目的可研、初设方案,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进行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等全部工作,对高龙潭历史遗留废渣场周边土壤进行调查监测、对不符合相关标准土壤进行有效处置,以消除区域环境风险隐患,保证邻近区域的生产生活安全。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报价说明”。

2.5计划工期:总工期(含设计)10个月,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最短工期。(开工日期:201912月底前必须开工,竣工时间:202010月底前必须竣工)。

2.6质量要求:

1)满足施工图纸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2)满足历史遗留废渣风险管控项目相关验收标准。

3)项目经效益评估满足相关验收规范和行业标准,地下水监测点主要污染物含量经三年观测期观测呈下降趋势。

2.7工程承包形式: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揽本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证书: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2)《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或污染修复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3.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揽本项目所需的经验与技术,近五年(201411日起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与本项目投资规模及性质类似的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固体废弃物处置工程或者土地污染环境治理工程或者与本项目工艺相近的防渗处理工程),类似业绩应当提供有效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及处理处置成效的证明材料。

3.4项目经理及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项目建设期,严禁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且项目建设期间将项目经理相关证书交由招标人留存)。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与本工程相对应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满足设计负责人竣工验收备案条件(设计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

3)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与本项目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技术负责人,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团队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质检员)、标准员应当至少各配备1名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的专职人员从事现场管理工作,无需提供相关岗位证书。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低于6个月的证明材料;

5)为保障本项目建设质量与效率,投标人中标后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具备开展工作条件的固定办公场所(或办事处),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代表(具有中职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及其他项目团队人员应当常驻现场,合同服务期限内现场坐班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2天,提供驻场人员承诺书及违约处罚细则。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应当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提供2015年至2018年度(4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证明材料);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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