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公司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梅花井煤矿二分区(+650m以深)地质补充勘探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第6标段:煤质及岩样、水质化验。
表1-2 第6标段工程量明细表
序 号 |
孔 号 |
工业分析 |
全 硫 |
各 种 硫 |
发 热 量 |
元 素 分 析 |
煤 灰 成 分 |
灰 熔 性 |
有害元素 |
微量 元素 |
真 密 度 |
视 密 度 |
煤 灰 粘 度 |
煤 灰 结 渣 性 |
反 应 性 |
热 稳 定 性 |
可 磨 性 指 数 |
瓦 斯 |
低 温 干 馏 |
岩 石 力 学 样 |
地 应 力 分 析 样 |
浮 煤 回 收 率 |
水 质 全 分 析 |
放射性化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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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分 |
灰 分 |
挥 发 分 |
固 定 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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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 |
砷 |
氯 |
汞 |
铅 |
铬 |
氟 |
铯 |
锗 |
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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铀 |
钍 |
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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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 |
1530 |
1530 |
1530 |
1530 |
1530 |
720 |
765 |
135 |
360 |
360 |
1170 |
1170 |
1170 |
1170 |
1170 |
1170 |
1170 |
1170 |
765 |
765 |
45 |
75 |
75 |
75 |
75 |
75 |
75 |
75 |
405 |
120 |
50 |
765 |
4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备注:计划工期
1)第1标段:中标单位须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进场,在1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野外施工任务;第2-5标段:中标单位须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进场,四个标段均在1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野外施工任务;第6标段:中标单位须在样品取走后20日历天内出化验成果,提交电子版化验报告,在取走最后一批样品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全部纸质化验报告。第7标段:中标单位须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进场。单孔测井完毕后现场提交测井原始数据及煤岩层、测斜成果,7日内提交测井综合曲线图,测井解释成果图,岩性解释成果表,测斜成果表等甲方要求的相关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全部测井完成后20日内,向甲方提交测井成果报告。
2)建设地点:梅花井井田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东部地区,行政区划隶属灵武市宁东镇。
3)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第1标段:437.3100万元;第2标段:577.4455万元;第3标段:539.6185万元;第4标段:592.3895万元;第5标段:532.8470万元;第6标段:115.9130万元;第7标段:114.14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或实验室认可证书;(证书复印件)
(2)项目经理:化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复印件)
项目技术负责人:化验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复印件)
(3)业绩要求:近2016年至今年完成化验类工程项目5项及以上,且单笔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及盖章签字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9月21日 08时30分至2019年09月27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