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电力三河电厂2号机组锅炉除灰系统料位计升级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河工程建设一期2X350MW热电联产机组。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分别由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汽轮机厂和东方电机厂设计、制造和供货。三河一期工程厂内飞灰气力输送系统,,由日本三菱公司负责设计和供货,采用德国MOLLER公司的系统和设备。该系统采用正压紊流、正压气力输送系统。飞灰系统每台炉共设有2台ATLAS COPCO输灰空压机,1台气化风机,分别设有11个输灰单元,每四个压力容器为一个输灰单元,空预器为三个压力罐。
飞灰气力输送系统以每台炉为一个单元。按照设计煤种,每台炉灰量为25.42t/h。静电除尘器为5电厂,共40个灰斗,每个灰斗下设一个输送压力容器,每4个分为一组;空气预热器有6个灰斗,每2个灰斗设一个输送压力容器,3个容器为一组,运行时根据输送压力容器料位、压力、及时间信号自动运行通过气力将电除尘和空气预热器灰斗的飞灰输送至灰库。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炉除灰系统料位计的设计、制造、设备供货、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最终交付等应符合相关的中国法律及规范、以及最新版的ISO和IEC标准。对于标准的采用应符合下述原则:
与安全、环保、健康、消防等相关的事项必须执行中国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标准;
上述标准中不包含的部分采用技术来源国标准或国际通用标准,由投标方提供给电厂方确认;
设备和材料执行设备和材料制造商所在国标准;
建筑、结构执行中国电力行业标准或中国相应的行业标准。
上述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工程联系文件、技术资料、图纸、计算、仪表刻度和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为国际计量单位(SI)制。
2.3其他:工期:本期工程于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单位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无源核子料位计供货或改造业绩3个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3.4、投标人在近 3年内( 2016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5、投标人自 2016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10月12日 08时30分至2019年10月19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