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城区、和平、铜盂、贵屿、谷饶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桩基检测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汕头市潮阳区城区、和平、铜盂、贵屿、谷饶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已由汕头市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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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汕头市潮阳区城区、和平、铜盂、贵屿、谷饶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已由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潮阳发改投[2018]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汕头市潮阳区广业练江生态环境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 >标段一:汕头市潮阳区城区、和平、铜盂、贵屿、谷饶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桩基检测(第一标段)>标段二:汕头市潮阳区城区、和平、铜盂、贵屿、谷饶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桩基检测(第二标段)>标段三:汕头市潮阳区城区、和平、铜盂、贵屿、谷饶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桩基检测(第三标段)>2.1.2建设 >2.1.3项目规模:>汕头市潮阳区城区、和平、铜盂、贵屿、谷饶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桩基检测(第一标段)包括:汕头市潮阳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及二期建设工程、汕头市潮阳区铜盂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桩基检测。>汕头市潮阳区城区、和平、铜盂、贵屿、谷饶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桩基检测(第二标段)包括: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及二期建设工程、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桩基检测。>汕头市潮阳区城区、和平、铜盂、贵屿、谷饶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桩基检测(第三标段)包括: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及二期建设工程桩基检测。>2.2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3个标段,除特殊说明外,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条款对3个标段均适用。>2.2.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单桩静载试验(含竖向抗压、竖向抗拔、水平静载)、 超声波检测、低应变法检测。>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2.2.3服务期限: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计划服务周期:工程开工至检测工作全部结束。>2.2.4招标控制价:>标段一:汕头市潮阳区城区、和平、铜盂、贵屿、谷饶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桩基检测(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50.51 万元。>标段二:汕头市潮阳区城区、和平、铜盂、贵屿、谷饶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桩基检测(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27.17万元。>标段三:汕头市潮阳区城区、和平、铜盂、贵屿、谷饶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桩基检测(第三标段)招标控制价为43.63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或者或经其授权的分支机构;>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招标内容);>3.4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3.5本项目拟派的 >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 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3.8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单位查询网页截图或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承诺)。>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0月24日 。>4.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0月24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 指定窗口办理投标登记手续。>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在办理投标登记环节交纳,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具收款收据。>4.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11月7日08时30分至2019年11月7日09时00分。 >5.2开标时间:2019年11月7日09时00分。 >5.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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