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因私出国(境)证照智能保管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因私出国(境)证照智能保管柜项目已审批,项目资金为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因私出国(境)证照智能保管柜进行采购,采购结果适用于广东省分行所有机构。
2.2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因私出国(境)证照智能保管柜项目
2.3项目编号:ZTGDGSYH025009
2.4项目类型:货物类
2.5 划分标包: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6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容量要求 |
1 |
大容量卡本合一设备 |
预估采购数量为22台,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本式证件不少于800本,卡式证件不少于800张。 |
2 |
中容量卡本合一设备 |
本式证件不少于400本,卡式证件不少于400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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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容量卡本合一设备 |
本式证件不少于200本,卡式证件不少于200张。 |
注: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不同地市需求下单后90天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如未按规定的期限交运产品,供应商向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每迟交一周,支付订单价款的千分之二,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
2.8合同期限:2年
2.9招标预算:540万元
2.10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招标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具有足够的设备制造生产规模及能力,具有足够的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维护保养等销售服务能力。
3.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3.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须提供声明函)
3.7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须提供声明函)
3.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声明函)
3.10投标人不存在以下情形:五年内曾在招标人各机构担任机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职务,或参与过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了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或上述有关人员在招标方担任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须提供《离职人员关联情况承诺函》)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接受合同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 6 月 7 日-2025年 6 月 13 日,工作日9:3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6号鸿景园西塔二楼207房
4.3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是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若为分支机构投标,则另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给该分支机构的授权);
(4)投标人购买文件信息表;
(5)候选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4.4本项目允许网络报名,投标单位需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anlouise@163.com,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报名资料”,并在邮件中留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确认其资料无误后,将通过邮件所留的联系电话号码指导其缴交报名费、快递报名资料原件(寄方付费)和确认报名成功,招标文件电子版将通过回邮的方式发送。
4.5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6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500.00元整/标包,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 6 月 27 日14:00~14:30
5.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6 月 27 日14:30
5.3投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6号鸿景园西塔二楼207房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 6 月 27 日14:30
6.2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6号鸿景园西塔二楼207房
7.公告发布网站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6号鸿景园西塔二楼207房
联系人:谭工
联系方式:13533049080
邮箱:tanlouise@163.com
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23号
联系人: 向阳春
联系方式: 020-8130-8130-2311
附件1:投标人购买文件信息表
附件2:候选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6月6日
附件1:投标人购买文件信息表
投标人购买文件信息表
项目编号 |
ZTGDGSYH025009 |
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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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因私出国(境)证照智能保管柜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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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资料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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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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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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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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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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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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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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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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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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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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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信息表的联系人为整个招标过程的联系人,邮箱理应用于接收和发送与本项目招标过程相关的唯一邮箱,若需要更换联系人请及时与招标代理联系。
单位(公章)
附件2:廉洁承诺书
候选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作为采购方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因私出国(境)证照智能保管柜项目的候选供应商,我方郑重承诺:
一、不向采购方或采购方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等赠送或提供任何形式的财物、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赠送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报销应由采购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为采购方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二、不单人约见采购方工作人员或到采购方工作人员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三、不向采购方工作人员电话询问评审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不通过任何单位或个人向采购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四、不诋毁采购方、其他候选供应商的名誉,不传播与采购工作有关的言论与信息。
五、积极配合采购方调查、检查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客观信息。
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采购方有权视情节取消我方候选供应商资格、宣布中标、成交或谈判结果无效、终止合同执行,或禁止再次参加采购方组织的采购活动等。
候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候选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202506061719100430724742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