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招标))
公告
澄清/修改编号:01
、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2025年广州供电局科技项目(第七批)之变电二所专项(二次招标)”(招标编号:CG2700022002064507)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 原截标/开标时间:2025/08/01 08:40:00,修改为:2025/08/08 08:40:00。
2. 标的5评审办法修改:
下列评审标准适用的标包:标的5:油中溶解气体免脱气光纤原位检测技术研究项目(技术开发)[油中溶解气体免脱气光纤原位检测技术研究项目(技术开发)] | |||||||||||
() | 详细评审分项要素(修改后) | 1(1) | 商务评分标准 | 1 | 同类项目业绩 | 同类项目业绩(30分) | 同类项目业绩(30分)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同类项目(国家级项目每项得6分、省(区)级项目每项得3分、其他项目每项得2分),需提供合同等证明业绩的资料复印件/扫描件,最多得30分。 注: 1.同类项目指的是智能 电网、云计算相关的研究类项目。 2.国家级项目指国家部委(国家科技部、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工信部等)发布的研究类项目的统称,主要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工信部示范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省(区)级项目指由省(区)厅局(科技厅、工信厅等)设立,投入政府财政资金的研究类项目。 3.若承接项目为政府项目,政府拨款的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均可计入业绩,需提供项目批复文件、任务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扫描件)。 4.证明材料金额不一致的,以较高金额为准,时间、金额、印章等重要信息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材料。 | 同类项目业绩(30分)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同类项目(国家级项目每项得6分、省(区)级项目每项得3分、其他项目每项得2分),需提供合同等证明业绩的资料复印件/扫描件,最多得30分。 注: 1.同类项目指的是电力检测或监测类的研究项目。 2.国家级项目指国家部委(国家科技部、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工信部等)发布的研究类项目的统称,主要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工信部示范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省(区)级项目指由省(区)厅局(科技厅、工信厅等)设立,投入政府财政资金的研究类项目。 3.若承接项目为政府项目,政府拨款的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均可计入业绩,需提供项目批复文件、任务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扫描件)。 4.证明材料金额不一致的,以较高金额为准,时间、金额、印章等重要信息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材料。 | 30.0 |
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对本次澄清/修改进行确认。
二、监督部门
(一)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采购过程中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招标文件、评标结果存在质疑、异议的,有权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邮箱:nwwzeb1@csg.cn
(二)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中,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权向以下相关部门投诉。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州供电局资产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87120056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gyljdts@guangzhou.csg.cn
三、联系方式
| 工 | | 2274 | 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