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分公司综合投递业务外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福州市分公司综合投递业务外包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分公司综合投递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FJSXZB2025148
三、项目概述:根据采购人的邮件揽收、投递处理流程和相关业务规范,在本市范围内,完成由采购人下派的邮件揽收、投递、内部处理任务。本项目根据项目地点、区域设置6个合同包。
采购期限为2年,根据福州投递环节外包业务量和外包上限综合单价,工时服务、揽收计提以及其他投递等,估算两年外包费用为31822.5万元(含税)。
四、招标内容: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合计(万元,含税) |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
1 | 城南 | 综合投递业务外包 | 2年 | 7195.7 | 3.5万元 |
2 | 城北 | 综合投递业务外包 | 2年 | 6053.4 | 3万元 |
3 | 长乐、平潭 | 综合投递业务外包 | 2年 | 4448.5 | 2.2万元 |
4 | 马尾、连江、罗源 | 综合投递业务外包 | 2年 | 4189.6 | 2万元 |
5 | 闽侯、闽清、永泰 | 综合投递业务外包 | 2年 | 7318.5 | 3.6万元 |
6 | 福清 | 综合投递业务外包 | 2年 | 2616.8 | 1.3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本项目划分6个标包,本项目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投标人可以项目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即允许多个合同包共用1个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附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不含税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本采购项目各包投递业务量以实际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二)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五)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其法人公司(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授权文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注: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部分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及第四章。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和报名资料)—(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7 月 24 日至2025年 08 月 04 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文件费用为300元,投标人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未在期限内按上述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代理机构在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cg.11185.cn)查询供应商负面行为信息,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 08 月 15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要求及地点:投标人须在2025年 08 月 15 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现场递交至【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或于2025年 08 月 15 日上午09:30前(北京时间)邮寄至【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季红】:联系方式【0591-83508820分机号8633】)。
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以邮寄方式或专人送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以代理机构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邮寄或送交过程产生的延误、丢失、损坏等情形,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因为物流原因(包括递交地点发生错误、物流配送等)而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将被拒绝接收。投标文件寄出后,投标人应将快递公司名称及快递单号发送至福建盛鑫招标有限公司电子邮箱(fjsxzb@163.com)。
(三)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
(四)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方式采用“集中解密”的,将由系统自动进行解密,供应商无需在线上签到、解密。
八、开标:
(一)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二)开标时间:2025年 08 月 15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时间为:2025年 08 月 15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三)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以邮寄或者现场方式递交,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到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并与招标代理(联系人:黄季红、电话:联系方式0591-83508820分机号8633)确认投标文件已被接收。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详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得贵路26号福建邮政大厦
邮编:350003
项目联系人:许女士
电话:0591-83341908
--户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账号:1402023229600352133
--电子邮件:fjyzcg83300810@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
邮编:350001
项目联系人:郑淑明、黄季红、冯丽红、陈专
联系电话:0591-83508520分机号8633
电子信箱:fjsxzb@163.com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缴交及退还投标保证金、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联系人:财务
电话:0591-83508520
电子信箱:fjsxzb@163.com
附1: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账户: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
银行账号:9350 0301 0018 0789 03 |
特别提示 |
1、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款项/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包号)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款项/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 |
附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适用合同包范围:包1至包6)。投标人按照以下表1、2的招标限价,进行报价,其中表1报统一折扣系数,折扣系数上限1.0,表2按项目报单价。
1.投递限价(表1):单价综合考虑投递员收入、投递工效、以及固定成本(含服装、保险和管理费,下同)以及投递增量等因素,设置2个阶梯单价,特快、退回妥投等产品的投递单价按固定单价结算,不参与报价,其中电商标快按快包第1阶梯单价结算(不含税),退回妥投按0.25元/件(含税)结算,其他结算单价按单价×(1+税点)执行,不实施阶梯单价。
表1-表3中单价为基于现行投递作业组织和条件下的投递环节单价,包含了自提点费用(福州各区县自提均价详见采购文件附件7),其中甲方统谈统签统付的自提费用,结算外包费时予以全额扣减。在合同签定后,甲方通过处理中心一甩、新建直投(含跨区直投)中心、投放无人车/机、无人驿站等方式对投递环节进行流程优化,甲方将根据运用降本情况确定调低相应部分的邮件投递结算单价,并签定补充协议,如中标人不同意签订补充协议,则在过渡2个月内终止合同。其中投递到甲方建设运营的无人驿站的邮件不执行表1-表3的单价,根据参与的环节结算对应的外包费用,结算标准为:分拣0.1元/件、投递0.2元/件和入库上架0.05元/件。如新建直投中心跨区县投递,直投中心隶属区县由甲方指定。
表1:
合同包 | 计件项目 | 快包(不含税)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
包1 | 城南 | 阶梯1 | 核定单价(元/件) | 0.86 | 0.84 |
阶梯2 | 核定单价(元/件) | 0.84 | 0.82 | ||
城南月启动量(件) | 1903698 | 2094067 | |||
包2 | 城北 | 阶梯1 | 核定单价(元/件) | 0.9 | 0.88 |
阶梯2 | 核定单价(元/件) | 0.88 | 0.86 | ||
城北月启动量(件) | 1554452 | 1709897 | |||
包3 |
| 阶梯1 | 核定单价(元/件) | 0.82 | 0.8 |
阶梯2 | 核定单价(元/件) | 0.8 | 0.78 | ||
长乐月启动量(件) | 417699 | 459469 | |||
| 阶梯1 | 核定单价(元/件) | 0.81 | 0.79 | |
阶梯2 | 核定单价(元/件) | 0.79 | 0.77 | ||
平潭月启动量(件) | 232885 | 256173 | |||
包4 | 马尾 | 阶梯1 | 核定单价(元/件) | 0.82 | 0.8 |
阶梯2 | 核定单价(元/件) | 0.8 | 0.78 | ||
马尾月启动量(件) | 232885 | 256173 | |||
罗源 | 阶梯1 | 核定单价(元/件) | 0.81 | 0.79 | |
阶梯2 | 核定单价(元/件) | 0.79 | 0.77 | ||
罗源月启动量(件) | 186290 | 204919 | |||
连江月启动量(件) | 460477 | 506525 | |||
包5 | 闽侯 | 阶梯1 | 核定单价(元/件) | 0.82 | 0.8 |
阶梯2 | 核定单价(元/件) | 0.8 | 0.78 | ||
闽侯月启动量(件) | 1015541 | 1117096 | |||
永泰 | 阶梯1 | 核定单价(元/件) | 0.8 | 0.78 | |
阶梯2 | 核定单价(元/件) | 0.78 | 0.76 | ||
永泰月启动量(件) | 77973 | 85770 | |||
闽清月启动量(件) | 194485 | 213934 | |||
包6 | 福清 | 阶梯1 | 核定单价(元/件) | 0.84 | 0.82 |
阶梯2 | 核定单价(元/件) | 0.82 | 0.8 | ||
福清月启动量(件) | 1200314 | 1320346 |
备注:超过启动量的部分按第2阶梯单价结算。
2.计时限价(表2):
序号 | 类别 | 工时限价(不含税) (元/小时/人) |
1 | 内务 | 26.11 |
2 | 普邮专投 | 27.55 |
3 | 农村普邮投递 | 18.27 |
4 | 内务网格长 | 30.00 |
5 | 临时用工 | 23.00 |
备注1:内务网格长原则上不使用业务外包人员,确需使用的,应明确使用期限,由地市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
备注2:临时用工用于重大活动、发生突发事件(如疫情、自然灾害等)情况,经地市主管领导核准后启用。
3.其他邮件投递:本部分不参与报价,退回妥投按0.25元/件(含税)结算,其他结算单价按以下单价×(1+税点)执行,不实施阶梯单价,不同业务的结算单价如下表3:(注:合同期内采购人有权结合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对本项外包内容的结算方式、结算标准进行调整,以书面通知确认为准)。
其他邮件投递单价(表3):
投递项目 | 结算标准(元/件、不含税) | |
普通特快 | 3公斤以下1.5元/件,3-5公斤,续重+0.3元/公斤,5公斤以上,续重+0.4元/公斤 | |
电商标快 | 能举证执行特快投递标准的,按普通特快单价结算。反之则按快包第1阶梯单价结算 | |
约投挂号 | 1.2元/件 | |
特殊特快 | 到付、返单回执类 | 2元/件 |
代收货款类 | 3元/件 | |
银企账单 | 回收率在90%(含)以上的,按3元/件计提;回收率在85%(含)-90%的,按2.5元/件计提;回收率在85%以下的,取消计提奖励 | |
经济仲裁、劳动仲裁 | 2.5元/件 | |
交管、身份证、出入境、通讯(小米、移动终端、中通通讯)等 | 2元/件;如涉及返单服务,标准上浮1元,即3元/件 | |
高考录取通知书 | 3元/件 | |
法院专递 | 2.5元/件 | |
司法外勤送达 | 城区20元/任务/人乡镇40元/任务/人 | |
号牌安装、号卡激活充值、保单配送、微信商户巡检等项目 | 8元/件 | |
检察专递 | 2.5元/件 | |
麦德龙项目 | 1.2元/件的基础上,针对一票多件,按照每个地址增加8元 | |
极速鲜邮件 | 3kg以下(含)3元,3kg以上5元 |
备注:如涉及个性化揽投营销推广阶段性项目,则按该项目规定的计件单价(不含税)执行。
4.揽收:本部分不报价,不实施阶梯单价,不同业务的不含税结算单价如下表,中标人应将计件及提成款项扣除税点外全额兑现给员工(注:合同期内采购人有权结合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对本项外包的内容、结算方式、结算标准进行调整,以书面通知确认为准。)
揽收单价(表4):
项目 | 计件及提成标准(不含税) | ||
揽收 | 省内特快专递 (不含电标) | 现费市场(含退换货) | 按收入的25%结算 |
协议客户 | 按收入的18%结算 | ||
省际特快专递 (不含电标) | 现费市场(含退换货) | 按收入的25%结算 | |
协议客户 | 按收入的13%结算 | ||
快递包裹 (含电标) | 现费市场 | 按收入的22%结算 | |
协议客户 | 按收入的 5.4%计提(日均业务量超 5000 件的客户按0.9 系数计提),毛利率 6%以下的结算标准另行商定。 | ||
多多买菜 | 城南:1.980元/团点+0.4257元/单; | ||
城北:1.980元/团点+0.4257元/单; | |||
马尾:1.980元/团点+0.4257元/单; | |||
长乐:1.980元/团点+0.4257元/单; | |||
连江:0.495元/单。 | |||
国际E邮宝、国际小包、国际E速宝 | 标资 | 0.42元/件 | |
非标资 | 0.3元/件 | ||
国际EMS、国际包裹、DHL | 1%+3.3元/件 |
5.自提直投:
(1)针对委托区域社会共配平台运营情况,采购人可与当地共配平台供应商洽谈结算方式,并从与中标人的结算费用中扣减自提费用,扣减标准为自提费用*(1+税点)。
(2)由采购人统签统付的自提点,自提费用从结算费用中全额扣减,扣减标准为自提费用*(1+税点)。
(3)支局驿站:指农村支局的镇本快包交营业人员窗投而设置的驿站,对投交支局驿站的邮件,不执行表1-表3的单价,根据参与的环节结算对应的外包费用,结算标准为:分拣0.1元/件、投递0.2元/件。
(4)无人驿站:投递到甲方建设运营的无人驿站的邮件,不执行表1-表3的单价,根据参与的环节结算对应的外包费用,结算标准为:分拣0.1元/件、投递0.2元/件和入库上架0.05元/件。
6.其他约定:
(1)表1中单价为基于现行投递作业组织和条件下的投递环节单价,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流程优化或上级结算政策调整情况,调整快包投递的阶梯单价及启动量。
(2)采购人因业务发展需要增设结算项目时,如揽收、同城配送、代投非邮产品(含邮快合作)等,由甲方确定揽投环节结算单价,并签定补充协议。
(3)外包商应按国家规定为外包员工足额缴交社会保险,甲方有权抽查,如未足额缴交,甲方将按未履行合同,从履约保证金中扣罚。扣罚标准为1000元/人.月。未缴纳保险期间所有风险及赔偿由中标人承担。
(4)邮快合作:本部分不报价,结算单价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最终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三级物流体系、交邮合作等由政府直接补贴到个人的费用,在结算外包费时相应予以调减。
(5)高温费:每年5-9月为高温期,采购人对此期间的外包计件单价上浮0.015元/件,计时单价(除农村普邮混投项目外)上浮0.8元/小时,上限不超过12元/人.日,当月累计不超过260元/人.月,中标人应如数全额发放,如未发放或未全额发放,采购人有权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