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气化炉节能降碳改造项目水煤浆气化工艺包及气化炉成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代理标段编号:0703-2540CIC2P139
一、招标条件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气化炉节能降碳改造项目水煤浆气化工艺包及气化炉成套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二、招标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气化炉节能降碳改造项目水煤浆气化工艺包及气化炉成套设备采购 2.2招标编号: 0703-2540CIC2P139 2.3 项目简介: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现有30万吨/年合成氨系统气化采用西北化工研究院的多元煤浆技术,气化炉热效率低,能耗高,使用周期短,维护成本高。拟采用半废锅水煤浆气化技术对现有合成氨气化装置进行节能降碳改造,降低装置能耗和减少CO2排放。 2.4 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循环经济示范园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1套投煤量1500吨/天等级的半废锅水煤浆气化技术和技术许可范围内的气化炉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部分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等工作,其具体内容为: (1)1套投煤量1500吨/天等级的半废锅水煤浆气化技术(包括专有技术、专利许可及技术服务)。包括:1)带控制回路的工艺流程图(PID图)、物料平衡图、设备布置图、各项性能指标期望值和保证值、各项专利技术一览表、工艺操作手册(开车、正常运行、停车、紧急状况下)、分析化验项目表、设备选型及结构参数、卫生安全环保说明和技术服务等。2)投标人应依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内容规定(SPMP-STD-EM2001)要求,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原料煤煤质,编制工艺包技术文件和专利许可技术文件。3)主要技术要求如下
(2)负责1套技术许可范围内的投煤量1500吨/天等级的半废锅水煤浆气化炉成套设备及相关附件设计、制造、供货和部分安装工作,主要设备及关键技术要求如下: 1)主要关键设备
2)技术要求 a、工艺技术要求: 投煤量:1500吨/天等级 操作压力:6.5MPa.G 操作温度:1200~1400℃(暂定,最终根据煤种分析确定) 粗合成气产量(正常工况):94400Nm3/h(CO+H2) 操作弹性:60%~120% b、安装技术要求 投标人负责气化炉炉体、水冷壁(如有)及辐射废锅的现场安装和壳体的现场组装工作(含炉壁保温层、钩钉及碳化硅为主基材的涂层施工)。 投标人负责气化炉、水冷壁(如有)及辐射废锅的设备壳体在制造厂内或项目现场预组装,预组装过程中检查设备管口方位、水平度、垂直度及同心度是否符合图纸及有关规定要求,预组装合格后做好有关标记以备安装,清理干净设备表面涂漆防腐,安装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炉体安装中心线位置允差±10mm,标高允差±5mm; 设备垂直度要求在H/1000,且小于20mm; 水冷壁内件安装与炉体同心度必须附合设计图纸技术要求规定范围; 设备现场组装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服 务:成套设备的调试、试运行、性能考核、验收、整改、技术服务、技术资料交付、人员培训等。 以上均为投标人范围(分界点的连接工作亦属投标人范围) 2.6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90个日历天【合同生效后60日历天(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长周期设备订货资料)提交全部技术资料,合同生效后360日历天气化炉成套设备到货(若需配套液氮洗改造设备的则需在合同生效后100日历天到货)】或投标人可报出更短工期。 2.7 交货地点: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日期为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5日。 3.2凡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均须先登录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chinasalt.china-tender.com.cn/)申请注册。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请至中国通用招标网(china-tender.com.cn首次登录需先免费注册)申请项目报名,审核通过后支付标书款可下载电子发票,缴费成功后登录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china-tender.com.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审核电话:010-81168426。 3.3标书款发票为电子发票,投标人在发票申请提交后3-5个工作日内登陆电子招标平台自行下载。 3.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提示:标书款发票请选择“电子发票”,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发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气化炉制造企业,须具有水煤浆半废锅煤气化工艺技术的专利权(若投标人不具备专利权的,应提供专利权拥有方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4.2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套水煤浆半废锅气化装置工艺包设计或1套半废锅水煤浆气化炉成套设备供货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文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3投标人未被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提供承诺); 4.6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两家; 3)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应确定一方为牵头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国家和本项目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6)联合体各方应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应授权同一人为本项目的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人对上述资格要求的任何不符合,都将导致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及收件人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请各投标人根据各单位距离、快递公司及快递方式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密封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4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通过视频会议方式进行开标,投标人可以参加或不参加开标会议,不参加开标会议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应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人授权代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4539765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8层 联 系 人: 曹阳、关聪聪 电 话:(010)81168973/8426 邮 箱: caoyang@cgci.gt.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