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血液成分分离机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L13(03)-W10358
项目名称:血液成分分离机
预算金额:1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血液成分分离机
二、项目编号:2022-JL13(03)-W10358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万元) | 项目预算(万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血液成分分离机 | 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 台/件 | 3 | 40 | 120 | 合同签订后90日内 | 重庆市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以上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设备报价需提供价格依据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销售合同、供货发票等均可)。 3.投标报价为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培训、售后服务的价格。 4.本项目确认1 家中标供应商。 5.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 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投标供应商需近三年内(截止开标时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供应商须具有国内代理授予的有效代理授权书。
2.按国家规定生产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相应资质,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3.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2月23日至3月2日,每日上午 8:00至 11:30 ,下午3:00至5:00 。
(二)申领地点:重庆市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潜在投标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1)如为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即可;
(2)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在职员工证明、最近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社保不足3个月的,则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银行打印版工资流水)。
3.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4.相关声明书:
(1)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4)保密承诺书;
(5)供应商廉洁和诚信承诺书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6.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7.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9.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供应商须具有国内代理授予的有效代理授权书。
10.按国家规定生产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相应资质。
11.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即可。】
- 申领方式:
投标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3月16日8:30(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16日9:00(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重庆市。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3月16日9:0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重庆市。
八、样品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评审。
九、现场勘察
本项目无现场勘察。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医院官网(www.xnyy.cn/)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老师、甘老师
办公电话:023-68766968(08:00—12:00,15:00—18:00)
监督电话:023-68754138(08:00—12:00,15:00—18:00)
地 址:重庆市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参谋
办公电话:023-68752144(08:00—12:00,15:00—18: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3日 至2023年03月02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重庆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重庆市
联系方式:杨老师 023-6876696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 023-68766968
ccg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