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需求
财产基本险及公众责任险保险服务。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产基本险(商业楼宇项目) | ||
承保项目 | 保额(元) | 特别约定 |
固定资产 | 1,534,511,943.82 | 每次事故免赔额等特别约定 |
流动资产 | 100,083,102.23 | 每次事故免赔额等特别约定 |
内蒙古新华控股 财产基本险(商业楼宇项目) | ||
承保项目 | 保额(元) | 特别约定 |
固定资产 | 219,238,049.24 | 每次事故免赔额等特别约定 |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众责任险 | ||
承保项目 | 保额(元) | 特别约定 |
被保险人及全区分支机构 | 3000万 | 每次事故免赔额等特别约定 |
二、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报价单位须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报价单位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三)提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报价要求:按本公告附件报价函格式填报价格。
四、市场询价方式
凡有意参加市场询价的报价单位,请于2025年10月23日15:00至2025年10月26日24:00将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及报价函(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8586098101@163.com,截止时间后发送的报价函不予接受。
注:1.报价单位可自行随报价函提供公司基本情况、技术服务方案等相关材料。
2.报价单位提供的报价仅作为市场询价方制定采购预算的参考。
市场询价方: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丁
联系电话:18686002517
市场询价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宇恒
联系电话:18586098101
附件:
报价函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产基本险(商业楼宇项目) | |||
承保项目 | 保额(元) | 保费(元) | 特别约定 |
固定资产 | 1,534,511,943.82 | ||
流动资产 | 100,083,102.23 | ||
总价(元) | |||
内蒙古新华控股 财产基本险(商业楼宇项目) | |||
承保项目 | 保额(元) | 保费(元) | 特别约定 |
固定资产 | 219,238,049.24 | ||
总价(元) | |||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众责任险 | |||
承保项目 | 保额(元) | 保费(元) | 特别约定 |
被保险人及全区分支机构 | 3000万 | ||
总价(元) |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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