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浙江国际智慧交通产业博览会港航物流馆暨集团展位设计及搭建服务项目公开磋商公告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第七届浙江国际智慧交通产业博览会港航物流馆暨集团展位设计及搭建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ZJHG-FW-2025-203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第七届浙江国际智慧交通产业博览会港航物流馆暨集团展位设计及搭建服务项目
2.2招标内容:第七届浙江国际智慧交通产业博览会港航物流馆暨集团展位的设计、制作、采购、施工、撤展拆除工作等,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2.3最高限价:150万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否决处理。
2.4布展地点:杭州国际博览中心。
2.5相关时间要求:
(一)设计时间:2025年12月8日前。
(二)搭建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0日。
(三)展销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3日。
(四)撤展时间:2025年12月13日。
(具体以组委会发布的展商手册相关规定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满足: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3.2 投标人具有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同类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在80万元及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结算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代理人对供应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磋商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磋商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成交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采购人重新组织磋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3.5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不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的,资格后审不予通过。
四、磋商保证金:
4.1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4.2供应商应于2025年11月19日17:00时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4.3磋商保证金应通过供应商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无效。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供应商可直接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磋商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5.2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9日16:00时。
5.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供应商,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六、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08时50分(北京时间)。
②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1月21日08时50分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七、磋商时间:2025年11月21日08时50分(北京时间)。届时将通过电话通话方式邀请磋商的代表进行磋商。
八、磋商地点:浙江海港阳光采购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188号富邦中心9楼/10楼)。
注意事项:
1.供应商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供应商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成交单位须在明确成交后、获取成交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或平台公告。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269号
联系人:康老师 联系电话:15838355732
联系人:孙猛 联系电话:0574-27699973
投诉受理电话:0574-27687785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璟琦、毛宇兰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C栋8楼
电话:0574-87127713、18368071237 邮箱:1937807870@qq.com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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