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集团华中工程有限公司嘉鱼县电子信息科技中心项目(年产
10亿颗半导体芯片封测项目)(EPC)项目经理部安全物资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A0000044071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用安全物资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中交一公局集团华中工程有限公司嘉鱼县电子信息科技中心项目(年产10亿颗半导体芯片封测项目)(EPC)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中交一公局集团华中工程有限公司嘉鱼县电子信息科技中心项目(年产10亿颗半导体芯片封测项目)(EPC)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3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47079.28 平方米。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20047.52平方米,2#厂房建筑面积25741.71 平方米,1#配电房建筑面积218.68平方米,2#配电房建筑面积 144.37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20平方米,1#厂房地下室 466平方米,2#厂房地下室441平方米。园区配套机动车停车位92.0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462.00个,并配套园区内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其他配套工程建设。现阶段处于一期施工阶段,一期建设内容主要由1#厂房、1#配电房、门卫房及相关道路等配套设施,1#厂房局部设置一层地下室,地下室设有消防水池和设备用房;。
项目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鱼岳镇东湖学院对面(拟新建电子产业园内)。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安全物资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件一≤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安全物资分1个包件,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3本次安全物资物资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中交集团招采网(网址: https://zjzcw.iccec.cn)注册,并获批准,取得合格供方资格的生产方或代理方;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相关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在国家、省、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为合格产品;并提供近几年内房建市政行业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合作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内中标国家同类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各项指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