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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机关食堂2021-2023年度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日期:2021-02-19     浏览: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机关食堂2021-2023年度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职业中介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1年02月19日 11:0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2月19日至2021年02月2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售标书处(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A层)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2日 09:30
开标地点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A层)
预算金额¥704.5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宁工(采购人)、李柳婵(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电话0771-5663389(采购人) 、0771-4956273(转)816(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71-5663389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71-4956273(转)816

项目概况

机关食堂2021-2023年度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售标书处(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A层)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1-G3-00006-JHGL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2021-2023年度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04.5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4.5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民族大道办公区和园湖南路办公区2个机关食堂的食堂劳务和管理服务,包括食堂菜品加工及销售、餐厅服务、公务用餐服务、交流借用借调干部住房服务管理以及其他涉及食堂管理等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中小企业应符合:本项目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其中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为准。残疾人福利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5.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19日 至2021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售标书处(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A层)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

方式:(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获取采购文件):①现场购买: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②电子邮件方式:供应商需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相关登记信息(如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招标文件工本费转帐底单等)(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邮件至604039546@qq.com邮箱,代理机构收到材料核验信息无误后,1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人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工本费转帐帐户:收款人户名: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东葛东支行;账 号:8000 9825 3600 015

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A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疫情传播风险,投标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交投标文件:

①开标地点现场提交:投标人应正确配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不予接收投标文件,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②邮寄快递方式:投标人可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层收件人:李柳婵联系电话:0771-4956273(转)816

2、公告媒体: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http://guangxi.chinatax.gov.cn/)、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gxjhzj.sx4.topnic.net/index.aspx)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26号        

联系方式:0771-5663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层            

联系方式:0771-4956273(转)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宁工(采购人)、李柳婵(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0771-5663389(采购人) 、0771-4956273(转)816(采购代理机构)

 

ccgp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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