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赤峰市投资担保集团新建资产处置系统与中心系统对接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网上竞价直接采购公示】 | |
项目编号 | QT304525125464 | |
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
项目概况 | 1、采购内容:赤峰市投资担保集团新建资产处置系统与中心系统对接; (1)投资担保集团资产管理系统,将特殊资产通过e交易提供的资产信息推送接口推送至e交易平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交易机构业务系统中,①实现两个系统内各类业务模块的数据同步,如资产处置、出租所需材料清单可以由投资担保集团资产管理系统按清单模板进行上传;②中心提供各子类业务申请书模板,传输至投资担保集团资产管理系统作为可电子化填写的附件;投资担保集团资产管理系统录入界面与中心项目入场信息保持一致(房产、土地、工艺藏品、二手车等涉及类模版),须e交易系统各类业务模版同步特殊资产平台。③投资担保集团将项目相关所有纸质材料(内部决策、请示、批复文件等)通过接口线上传输至中心系统。 (2)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入场登记功能列表中,点击【投资担保集团特殊资产】按钮,可查看投资担保集团特殊资产列表,并可操作退回和入场,可以批量选择资产入场为1个项目,开发接口退回功能,支持中心/赤峰分中心一键退回审核不通过内容,线上留痕可追溯,避免双方数据冲突。 (3)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选择投资担保集团资产管理系统提交的资产入场后,可继续补充完善项目挂牌信息,按照e交易平台交易规则发起挂牌交易。 (4)投资担保集团资产管理系统按照e交易平台提供的交易数据回传接口标准,开发对应的接口。 (5)挂牌发布、交易成交、项目终结等状态时,e交易平台分别调用投资担保集团资产管理系统的交易数据回传接口,将交易数据信息回传至投资担保集团资产管理系统。①项目入场后,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交易机构业务系统中显示的项目状态实时同步至投资担保集团资产管理系统(如录入、审核、退回、挂牌、公示、成交/未成交等);②挂牌结束后,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交易机构业务系统将成交确认信息(成交人、成交附件等),电子成交竞价确认书、成交公告及交易凭证等回传给投资担保集团管理系统。 (6)项目具备价款划转条件后,由投资担保集团资产管理系统发送交易价款划转指令,将交易价款转款账号及分配金额等信息推送至e交易平台,e交易平台接收后支持查看打印,并按照价款划转指令进行交易价款转付。价款划转完成后,e交易平台将转款回执信息发送至投资担保集团资产管理系统,投资担保集团资产管理系统接收后支持查看打印。 | |
直接采购理由及拟采用供应商 | 直接采购理由: 依据《内蒙古联合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实施办法》(内联交综字〔2024〕105号,2024年12月19日印发)第九条(四)直接采购,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功能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向原供应商采购货物或服务的,”1、本次系统平台对接在现有E交易业务系统体系下的延伸,为保证与E交易系统建设要求以及配套服务的一致性,需要从原供应商处继续采购。2、E交易作为中心交易系统及运营服务的供应商和总集成方,经过长期的磨合和升级已经打造出稳定的平台架构和业务体系,并且具备非常丰富的与现有系统之间的对接经验,有助于减少对接问题,缩短整体建设周期,降低开发成本。3、为确保系统的兼容性、稳定性和业务的连续性,本次新建的资产管理系统接口开发工作,需要从原供应商处继续采购。综上,从项目建设周期、设计合理性、系统兼容性和服务便利性方面考虑,本项目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按网上竞价流程向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拟采用供应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 ||
注: | ||
报名时间 | 2025年12月18日09:00至2025年12月23日09:00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报价规则 |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不可撤销。 |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 ||
报价保证金 | 1、交纳金额:2000元; | |
电子保函 | 本项目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 |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采购组织方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
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 |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
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1)第一次支付: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含税); (2)第二次支付:乙方提交最终成果并经甲方确认后30日内,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总金额的50%(含税)。 2、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发布媒体 | 1、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 采购人: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系统操作咨询 | E交易系统客服电话:4008280799(可咨询交纳保证金、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等系统问题) | |
技术支持电话:0471-3473040 |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 |
操作指南 | 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 |
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