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航新疆分公司2026年度成品油采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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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国航新疆分公司2026年度成品油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 |
| 一、项目名称:国航新疆分公司2026年度成品油采购项目 | |
| 二、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 |
|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 |
一、功能目标 确保新疆分公司车辆能够及时补充油料,保障生产运行平稳。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92#车用汽油应符合GB17930-2016标准; 95#车用汽油应符合GB17930-2016标准。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相应资质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5.供应商应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安全、技术规格 拟签订框架协议,车用92#及95#汽油使用量根据我方需求确定,最终总用量不超过合同标的额。其品质质量需符合国家标准,无杂质、稳定性好,以确保燃烧充分并减少尾气污染。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为保障分公司日常车辆(含公务用车、生产用车等)燃油供应统一加注车用汽油(92#、95#)。 五、验收标准 车辆油品加注成功;单据齐全(包括但不限于充值凭证、分配凭证、放行小票、POS机付款依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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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 独购 |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 供应商名称:中国航油集团新疆石油有限公司 | |
| 六、公示说明 | |
| 公示期: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6日23时59分 |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 |
| 七、联系方式 | |
| 联系人:毛玉梅 | |
| 联系人电话:0991-3772880 | |
| 联系人邮箱:ghxjzbcg@airchina.com | |
| 八、发布媒介 | |
|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