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车辆用油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DLFH202102
3、项目概述:本溪市分公司车辆用油采购,合约期为1年,如遇上级单位集中采购,本合同终止。
4、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为车辆燃油,其中包括92#汽油、95#汽油、0#柴油、-35#柴油
注:(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90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证照合法、齐全、有效:主要有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4)自2017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投标单位为全国连锁机构。
7)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6#-1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 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报名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可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可不用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法人报名须出具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须出具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17日8:4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6#-1)。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名称: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6#-1
邮政编码:117022
项目联系人: 封铭、刘兵
电 话:024-43210676,18641466086
电子邮件:19435428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