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6-2027年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6-2027年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2026-2027年辽宁铁塔全省的运营物资、运营服务、综合物资、综合服务等采购项目(不含综合代维)采购代理服务及省公司的驻点咨询支撑服务。
采购代理服务的采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询比、竞价、谈判、直接采购等。
省公司的驻点咨询支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总部采购支撑服务、采购方案嵌入式审核、采购结果及后续管理、保证金(保函)管理、供应商管理、合规性检查、工单处理、后评估协管、后评估处罚、审计考核及扣款、供应链数据分析、订单处理、公文辅助、合同额度执行情况汇总及项目预警等15项。
合同有效期:自本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或本项目下次采购结果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止,二者以较晚到达时间为准。
本项目预算金额:约566.04万元(不含税),600万元(含税)。
1.6份额划分:本项目划分3个份额。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数量3个,成交份额为45%:33%:22%。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最高响应限价70%,响应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询比的预估规模、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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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份额 占比 |
预估不含税金额(万元/年) |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年) |
实施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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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 |
项 |
1 |
45% |
254.72 |
270.00 |
一是省公司驻点支撑服务; 二是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铁岭市公司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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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 |
项 |
1 |
33% |
186.79 |
198.00 |
一是省公司驻点支撑服务; 二是大连、丹东、营口、辽阳、盘锦市公司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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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 |
项 |
1 |
22% |
124.53 |
132.00 |
一是省公司驻点支撑服务; 二是锦州、阜新、朝阳、葫芦岛市公司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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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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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04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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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含税金额按照税率为6%测算。标的物类别:服务类。
2.2服务地点:辽宁省。
2.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3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4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5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三(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证明材料;
3.6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可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7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一个单个项目含税投资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代理业绩,同时提供包含项目金额的项目委托书或采购公告截图;
3.8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供应商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辽宁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公司;
10)供应商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综合服务-招标代理]或全品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辽宁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供应商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采购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响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响应);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10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3.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5.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询比文件获取地点: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上深沟村858-7号B07座。
5.3 有意报名者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现场领取文件,或将上述材料发送至wanggang5@chinatowercom.cn中,审核通过后通过邮件方式获取询比文件。
5.4询比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0元,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
5.5未按上述要求获取询比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将不接收其所递交的应答文件。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6日09时30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上深沟村858-7号B01座一楼国际厅会议室。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6.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
6.3.2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7.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应答文件开启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上深沟村858-7号B07座
邮 编:110000
联 系 人:殷先生
电 话:13332490099
电子邮件:yinsy3@chinatowercom.cn
纪检监察人员:王刚 纪检邮箱:wanggang5@chinatowercom.cn
纪检监察电话:024-31733131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5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