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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综合体示范平台PPP项目资格预审

   日期:2021-02-27     浏览:1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综合体示范平台PPP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广州市老年人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广州市公告时间2021年02月27日 17:00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2日 14:30
资格预审日期 2021年03月2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先生、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7554238
采购单位广州市老年人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4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冯先生 020-62839830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古先生、潘先生 020-87554238
附件:
附件1资格预审文件定稿(已排时间2-27发).pdf

项目概况

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综合体示范平台PPP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2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1202100989

项目名称: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综合体示范平台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49.6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49.6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1项目建设区位

本项目为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综合体示范平台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地点为广州市老年人服务中心的大众楼及综合楼。

广州市老年人服务中心东邻富悦街,西邻河田西路,北邻景云路,南靠云岭雅筑。大众楼位于广州市老年人服务中心东南角,综合楼位于广州市老年人服务中心南侧。项目地处广州市中心城区,交通便利,供电供水通讯等配套齐全。

1.2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规模

本项目功能规划如下: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置具备居家养老服务功能的服务场所,为区域内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机构养老、喘息服务、健康护理、助餐配餐、辅具租赁、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并以其模式示范引领全市拓展居家养老服务。

综合便民服务。设置“智慧养老”服务展示与示范、用品体验和办理养老服务等相关服务;设置居家养老信息系统,探索“智慧养老”途径。同时考虑整合大院内资源,打造“文化养老”活动的交流平台,为老年人参与文体活动、休闲娱乐提供活动空间。

综合性多功能示范性的老年学校。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开展舞蹈、声乐、乐器、养生、语言、摄影、绘画等各类课程。建设成为老年人康复、学习、交流的多功能场所。

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综合体示范平台PPP项目的建设规模如下:

本项目拟对大众楼以及综合楼的老年学校部分进行改造。整体改造面积为7367m2,其中大众楼的改造面积为5442m2,综合楼的改造面积为1925m2。改造内容主要对大众楼进行外立面改造、室内装饰装修改造、安装工程改造、电梯更换等。对综合楼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改造以及安装工程改造。

同时,拟拆除现状临建907m2,利用临时建筑拆除后的空间,改造停车场面积879m2,改造绿化面积350m2,改造道路广场面积1681m2,增加天台花园面积621m2,拆除围墙65m,新建围墙117m。

1.3运营维护规模:

本项目主要是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充分利用现有建筑空间,把现有场地改造成满足社区养老服务以及综合便民服务的需求。

本项目主要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内托养服务、居家养老大配餐服务、老年人学习教育服务和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料服务等等。新增150个养老服务床位,老年人培训每年在校约2000个学员,居家养老大配餐服务预计每天供应750餐。

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综合体示范平台的主体建筑(大众楼和综合楼)、配套设施和设备的日常养护与维修、设备设施管理、供配电系统管理、物业与设施巡查、消防管理、治安管理、防恐管理、安全监控、不可预见事故应急处理等相关工作以及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内托养服务、居家养老大配餐服务、老年人学习教育服务和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料服务等等。

2. 项目建设投资估算

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综合体示范平台项目建议书的复函》(穗发改[2019]768号)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投资规模为基础,结合本PPP项目建议的投融资模式和项目实施要求。本项目总投资估算2749.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04.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4.63万元,预备费用130.94万元。

3.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ROT”(改建-运营-移交)运作模式,即:政府授予中标人13年投资经营权(其中建设期6个月),自PPP项目合同正式签订生效日起,其中建设期6个月,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授权投资经营期届满,中标人将本项目设施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广州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 投资比例及融资要求

4.1 投资比例:本项目不委派政府资本出资代表参股PPP项目,由中标人成立本项目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制定本项目设计、建设、运营方案。

4.2 注册资本金: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其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825万元,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认缴,原则上建设期内完成注册资本金实缴。

5.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的方式作为本项目工程投资的回报机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用“ROT”(改建-运营-移交)运作模式,即:政府授予中标人13年投资经营权(其中建设期6个月),自PPP项目合同正式签订生效日起,其中建设期6个月,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授权投资经营期届满,中标人将本项目设施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广州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1)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①提供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 2020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④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4)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5)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6.2申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6.3申请人(或联合体中至少一个成员)具备与项目规模相应的建设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一级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的成员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一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广东省外注册的承担设计及施工职责的申请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并能在广东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查询。(提供网页截图)6.4申请人(或联合体中至少一个成员)具备与项目规模相应的设计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联合体中承担设计职责的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广东省外注册的承担设计及施工职责的申请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并能在广东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查询。(提供网页截图)6.5允许联合体参与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1日至2021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1. 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投标申请人应当在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5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报名资料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2.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资格预审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 (2)报名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经办人如是投标申请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联合体协议书原件(适用于联合体投标的,格式详见附件2)。 注:本项目只限现场报名,以上报名资料一式贰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可详见附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采用合格制的方式确认合格投标申请人。
2.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项目实施机构依法组建评审小组,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当满足资格预审标准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满足资格预审标准,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作为正式的投标申请人。(具体细则详见资格预审须知前附表)
3.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1年03月22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03月22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代理机构官网等网站发布。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2月27日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广州市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老年人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40号        

联系方式:冯先生 020-62839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联系方式:古先生、潘先生 020-87554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先生、潘先生

电 话:  020-87554238

 

ccgp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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