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博士后站2、3、4层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3-1005-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博士后站2、3、4层装修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招标标的项目取得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小型基建改造项目批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办公用房改造装修工程。
项目概况:博士后站二、三、四层楼的室内装修,总建筑面积为8284.84平方米,其中,二层建筑面积为2217.42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为2217.42平方米,四层建筑面积3850平方米,各楼层公摊率均为50.12%。
本次招标主要范围包括:装修方案设计、深化设计及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配套的装修建设工程、配套机电建设工程(含中央空调、排风系统)、消防工程等。负责办理开工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专业报建报装、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等;负责办理本标段范围内的验收所需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环保验收、消防验收、节能备案、各项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具体装修内容包括会议室、办公室、开敞办公区、电梯厅及走廊等及相应的水、暖、电、照、消防装修改造、办公网络等工程施工,含墙体、天花、地面、墙壁室内装饰和相关配套强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网络、监控等的施工。其中四层设有两层通高的会议室和休息厅,除机房、设备间、管井、楼梯间以外均为精装修区域。
本次装修改造要求按照“健康、舒适、安全、环保、经济和资源节约”原则,并围绕“精品工程、绿色工程、安全工程、廉洁工程”总体目标,在满足建筑消防及节能等规范要求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有序推进项目装修改造。
本次装修材料均要求绿色节能环保,并满足国内环保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且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6年 1月 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 3项 5000 平方米及以上类似装饰工程的施工业绩(已竣工),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内容(需体现合同金额、装修规模)、竣工证明等主要信息,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类注册建造师资质一级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时提供无在施证明);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3项单项合同不低于1000万元及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经理(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及合同扫描件,证明文件需明确项目经理的姓名和合同金额);在投标人所在企业供职2年以上(提供其近24个月)已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2.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3月2日10时起至2021年3月9日17时止。
获取方式:
4.1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1年3月2日10时起至2021年3月9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10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
4.2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3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到招标文件。
4.4 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22日15时30分;
5.2 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上传电子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3月22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开标时间开始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 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工程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购买文件、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电子商务平台用以下 2种方式登陆(已在原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原用户名保持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1) 访问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 ”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登陆页面;
(2)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
7.2.2. 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还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系统自动弹出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 CA证书需要 3-5天时间,请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以免耽误后续工作。电子商务平台由工信部认证的 32家 CA机构之一的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 CA数字证书,在提交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进行督办。 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 ”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 360安全卫士等其他的防病毒软件。CA 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直接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CA 客服;联系电话:010-58103599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010-58747974
电子邮件:hanlin_cao@cjhb.chn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吉女士
电话:400-010-1086转8109
电子邮件:hnzbjy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