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华能山西分公司合作开发及股权收购新能源项目尽职调查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3-2154-01)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2021年度华能山西分公司合作开发及股权收购新能源项目尽职调查法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西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华能山西分公司6个合作开发及4个股权收购新能源项目。
范围:本次招标在2021年度预计完成10个项目的法律服务,后续根据实际完成项目数量进行结算。为华能山西分公司合作或收购新能源项目尽职调查提供相关合作开发或股权收购事宜的法律咨询、专项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服务工作。完成合作或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起草合作开发或股权转让协议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并参加相关会议及评审会,直至合作或转让交易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①律师事务所是中国境内合法经营的法律服务机构,应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②团队律师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验。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至今)至少具有5项新能源项目合作开发或股权收购法律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为具有十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合伙人或资深律师;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至少1项新能源项目法律服务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3月31日9:00起至2021年4月7日17:00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4.2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3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到招标文件。
4.4 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5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13日 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上传电子文件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4月13日9时90分
【电子招标】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开标时间开始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 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工程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购买文件、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用以下方式登陆:
(1) 访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登陆页面;
(2) 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
7.2.2. 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按钮完成注册流程。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还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申请后请耐心等待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后,系统自动弹出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 CA证书需要 3-5天时间,请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以免耽误后续工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由工信部认证的 32家 CA机构之一的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 CA数字证书,在提交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进行督办。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 ”模块中下载名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 360安全卫士等其他的防病毒软件。CA 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直接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CA 客服;联系电话:010-58103599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3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至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山西分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综合改革示范区化章北街7号
联系人:赵靖(技术)王洪昊(商务)
电话:18103460262、18003512056
电子邮件:skjia1358@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华能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608
电子邮件:hnsc0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