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自来水厂存量资产及改扩建 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自来水厂存量资产及改扩建PPP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采用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行合作建设,并由 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富源县城自来水综合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富发改投资〔2020〕17号),富源县人民政府以《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来水厂存量资产及改扩建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富政复[2020]62号)批复了项目实施方案;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经富源县财政局以《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自来水存量资产及改扩建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的审查核意见》(富财外[2020]27号)审批同意;物有所值评价经富源县财政局以《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自来水存量资产及改扩建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富财外[2020]28号)审批同意;富源县人民政府授权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自来水厂存量资产及改扩建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通过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合作社会资本方。特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除允许已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参与投标外,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下一阶段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富源县中心城区。
2.1.2三座水厂基本情况
(1)一水厂:一水厂于1987年建成供水,水处理厂位于县城南门桥旁,占地约4.5亩。水源为东堡龙潭,水源输水距离6.4公里,设计日供水量为5000立方米。由于第一水厂建成时间早,部分设备设施已老化,于2020年10月前,富源县自来水厂公司对一水厂进行了设备升级与技术改造,目前技改已完成,一水厂已能够承担县城范围供水任务。
(2)二水厂:二水厂于2002年建成供水,水处理厂位于县城西郊小松山,占地约21亩。水源为响水河水库,水源输水距离10公里,设计日供水量为2.0万立方米,现实际日供水量约2.1万立方米。水厂现有从业人员7人。供水范围为县城老城区及北城新区部分区域。
(3)三水厂(北片区水厂):三水厂于 2017 年开工建设,水处理厂位于县城北家湾后山,占地约30亩。设计日供水能力近期2.0万立方米、远期4.0万立方米。三水厂已于2020年初基本建设完成,仅需完善洞上水库至水厂的原水输水管,2020年8 月,富源县自来水厂加快建设三水厂原水输水管,截至目前,原水输水管已建设完成, 三水厂可对县城北城新区进行供水,也和老城区并网,在老城区供水不足时对老城区进行补水。
2.1.3自来水厂供水现状
富源县城区总人口10.68万人,县城公共供水普及率约86.9%,现有三座运行水厂日供水能力约2.7万 m3/d,对县城区域进行分区域联合供水。
富源县一水厂设计供水规模为1万 m3/d,实际建设一期5000m3/d,水处理工艺为反应沉淀+过滤+消毒,建设了DN100-DN300的铸铁主供水管长4.5公里,一水厂技改完成后,主要承担富源县城东南片低区供水。
富源县第二水厂设计供水规模为2万 m3/d,水处理工艺为常规处理工艺,主要承担富源县城西片区供水,目前日供水量约为2.2万m3/d,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
富源县三水厂设计供水规模为2万 m3/d,主要承担富源县北城新区供水,目前该水厂已建设完成,主要承担富源县城北城新区供水。
2.1.4运营情况:目前,第一、三水厂技改完成之后尚未开始运营。第二水厂处于正常运营的情况,结合自来水厂前三年运营情况,目前富源县城区内由第二水厂实行分时段分片区进行供水,供水类型主要为居民生活用水及工商业用水,但工商业供水量占比较小,仅占居民生活用水的8%。
2.1.5改扩建内容:
本项目改扩建建设内容主要为供水管网改造、第二自来水厂技改、智慧水务工程和支管改造。
2.1.6运营内容
本项目运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自来水厂的运营管理:
在项目运营期内,运营管理富源县城区三座自来水厂,对自来水厂的净水材料、药剂等进行检验;对水厂的水质进行化验,保证水厂水质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保证富源县县城中心城区范围内近期10.68万人用水需求,供水普及率达到相关要求。
(2)供水项目配套管网的维护管理:
项目运营期内,对配套管网的漏损控制率、漏水修复、单位管长爆管频率、管网的更新及改造频率等进行检查,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及标准的规定执行。定期查看管网漏水处理记录,保证管网修复的及时性以及供水的高效性,正常输水到户。
2.1.7前期已完成内容: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并获得相关批复。完成PPP项目识别及准备阶段的工作,已通过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实施方案已经富源县人民政府批准。
2.1.8技术指标及质量标准:
指标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 | 服务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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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范围 |
| Km2 | 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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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人口 |
| 万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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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供水管道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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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建供水管道 | DN150-DN400 | m | 23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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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综合管廊 | B×H=2.9 3.0m | m | 9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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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污水管道恢复 |
| m | 8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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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雨水管道恢复 |
| m | 8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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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行道恢复 |
| m2 | 53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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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车行道恢复 |
| m2 | 23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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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绿化恢复 |
| m2 | 21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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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路灯 |
| 盏 | 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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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电线杆 |
| 根 | 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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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二水厂(西部小松山水厂)技改 |
| m3/d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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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建设智能化监测和智慧水务系统 |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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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支管改造 |
| 户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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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项目总投资 |
| 万元 | 4202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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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量标准
运营维护服务标准:运营期间,项目公司负责的供水水质运营标准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及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确保居民用水水质,切实改善居民健康水平;供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运营管理质量应符合《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16)、《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207-2013)、《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J207-2013)的规定,发生破损及时抢修,节约用水,正常供水。
2.1.9估算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富源县自来水厂存量资产评估值,根据《富源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实物资产评估报告》,富源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实物资产评估价值为39818.95万元,另一部分为富源县城自来水综合改造工程可研批复估算总投资为42023.84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33535.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591.88万元,预备费2812.43万元,建设期利息3084.03万元。由于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调整后建设期利息为2205.04万元,调整后改扩建部分总投资为41144.85万元。财务分析采用调整后总投资80963.80万元进行测算(最终投资以工程竣验收时,政府部门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结果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TOT(转让-运营-移交)+ROT(改扩建-运营-移交)”。招标范围为选择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自来水厂存量资产及改扩建PPP项目的合作社会资本方,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改扩建、运营及维护,承担融资、建设、运营风险并按 PPP 项目合同获得合理收益。
2.2.2项目资金来源:除项目资本金外,其余部分由社会投资人为项目公司筹集。
2.2.3项目投融资结构:
(1)股权结构: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0963.80万元,项目资本金比例设置为项目总投资的20%(最终以金融机构要求为准进行调整,但不低于20%),即16192.76万元。其中:政府方项目资本金出资4857.83万元,持股比例30%;社会资本方项目资本金出资11334.93万元,持股比例70%。若因满足银行融资要求,需要增加项目资本金的,具体由双方在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中约定。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本项目注册资本金暂定为2000万,双方以现金方式出资。政府方出资比例为30%,社会资本方出资比例为70%。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在合同谈判阶段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双方共同确认。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均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项目资本金缴纳。
本项目总投资和项目资本金的差额所形成的债务资金64771.03万元,约为总投资的80%,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予以解决,如项目公司不能顺利完成项目融资,则由社会资本方协助项目公司完成融资,政府方不承担融资责任和融资风险。
2.2.4运作方式
本项目市政工程-供水领域中的存量+改扩建项目,其中,存量资产部分工程建设已由政府方主导完成并已经进入正常运营状态。根据评估报告可知,本项目评估价值约为39818.95万元。依据财金〔2016〕92号文,对该部分存量资产市场价值依法进行评估后,其经营权、使用权依法转让给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负责完成后续运营维护。
本项目为准经营性项目,运营内容为存量资产部分的富源县三座自来水厂及两座水库和改扩建部分的供水管网、智慧水务工程等内容,拟通过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在运营期内负责项目范围内资产的运营和维护,并收取使用者付费。
本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需将项目范围内全部资产无偿、完整、无债务及相关权利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本项目采用“TOT(转让-运营-移交)+ROT(改扩建-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
2.2.5资产权属
合作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项目公司拥有存量资产的使用权与收益权,政府方按照合同约定拥有存量资产的处分权及监督权。若届时法律另有规定,从其规定。在项目合作期内,存量资产所有权归属不变,由现有产权单位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规定手续后提供项目公司使用。项目合作期结束后根据合同约定授权给项目公司的各项资产均无偿、完整、无债务地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2.2.6回报机制
本项目中,项目公司的主要收益来源于自来水收费等,属于使用者付费。
经测算,本项目使用者付费产生的收益不能覆盖社会资本投资及合理回报,项目回报机制适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可行性缺口补助来源于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
本项目合作期20年,自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TOT部分无建设期、运营期为20年;ROT部分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4本项目采用TOT+ROT 方式实施,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同时也将成为本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总承包人。
2.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符合性审查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超过7家时,评审小组按照附加合格条件评审对各申请人进行评分并排序,前7名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如出现总分并列的情况,则针对本项目初步投融资、项目公司组建的合理化建议得分最高者优先;通过符合性审查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不足或等于7家时,评审小组不再按附加合格条件评审进行评分,申请人直接通过资格预审,排名不分先后。
合格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进入本次招标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三家的,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2法人资格: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具有营业执照。
3.3资质条件: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3.4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5项目负责人资格: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同时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3.6投融资负责人资格:申请人拟派的投融资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会计师或经济师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3.7项目组成员:①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1人(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及其以上职称、施工员3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2人、市政工程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均需取得岗位资格要求);②投融资和运营管理团队成员:投融资负责人1人、运营管理负责人1人、其他人员4人。
3.8企业类似业绩:2014-至今在中国境内独立承担至少1个类似项目(在建或已完均可)(指合同金额或建安工程费1亿元以上的市政工程或环境整治工程施工,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项目行业类型、工程规模、合同金额(或建安工程费)等指标,否则将影响其有效性判定)。
3.9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应提供近三年(2017-2019或2018-2020)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如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自成立初年提供。
3.10投融资能力:申请人具备为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融资能力证明为: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提供的不低于6.4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证明或贷款意向书,且授信在有效期内。
3.11商业信誉: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提供完整网页截图);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提供完整网页截图,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且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12其他要求:
(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单独作为本项目的投标主体参与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除外。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申请)均无效。
4.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网上获取及线下确认两种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4.1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 2021 年 04 月 08 日至 2021 年 04 月 14 日(北京时间,下同)【详见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jyxt.qjggzyxx.gov.cn/)相关时间安排】,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jyxt.qjggzyx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jyxt.qjggzyxx.gov.cn/)自行查看办理流程。(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6727-666,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4.2线下确认:凡网上获取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申请人,请于资格预审公告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4日17时00分)前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jyxt.qjggzyxx.gov.cn/)报名成功截图,上述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及授权代理人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516269055@qq.com,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电话:13658848005、15987132440)进行信息确认办理报名各项事宜。
若潜在申请人未在报名时间内按照上述4.1、4.2步骤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视为未报名,将不予接收其所递交的资格预审响应文件。
注:投标人必须按上述规定操作。如未按上述规定操作不成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04 月 29日10时00分【详见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jyxt.qjggzyxx.gov.cn/)相关时间安排】
5.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到富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源县富源北站胜境广场)递交纸质版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及电子版(U盘)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同时须携带如下材料到现场核对,否则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委托代理人递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
5.3特殊情况说明: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与资格预审会议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每个投标企业限 1 人参与资格预审会议。
5.4逾期或未按规定递交的纸质版、电子版的资格预审响应文件,视为撤回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jyxt.qjggzyxx.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富源县金城路231号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874-4612249
采购代理机构: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新兴路中段霖岚国际A座9楼913室
联 系 人:和工(13658848005)、王工
联系电话:0871-63114071
传 真:0871-6517902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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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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