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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县中心城区地下管网物联感知设备安装及智慧化综合信息平台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0     浏览:0    
  泽州县中心城区地下管网物联感知设备安装及智慧化综合信息平台项目(一期)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BSG-2026-0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泽州县中心城区地下管网物联感知设备安装及智慧化综合信息平台项目(一期)   已由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泽行审发【2026】29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泽州县住房和城   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泽州县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该   项目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2.1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信息化项目,聚焦泽州县中心城区燃气、供水、排水、   热力、桥梁五个核心场景,旨在构建全域化、智能化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保障体系,内容涵   盖四大板块:   (一)管网普查、风险评估及深化设计,明确地下管网信息并完善设计,配合设备安装与   平台建设;   (二)监测感知网建设,对丹河新城指定范围内 35.33 千米燃气管网、54.7 千米供水管网、   102.4 千米排水管网、34.792 千米供热管网及 40 座换热站,布设各类物联感知设备 902 套(其   中燃气专项:可燃气体智能监测仪 443 套;供水专项:流量计 30 套、压力计 2 套、漏失监测设   备 110 套;排水专项:排水管网液位计 46 套,排水管网流量计 46 套,河道水位计 5 套,易涝   点水位计 2 套,雨量计 2 套;热力专项:温度液位采集仪 18 套、土壤温度计 70 套;桥梁专项:   非接触式挠度计 2 个,反射靶标 12 个,静力水准仪 6 个,应变计 48 个,加速度计 9 个,索力   计 24 个,温度计 3 个,拉线位移计 16 个,倾角计 4 个,定位仪 2 台,交通抓拍摄像机 2 台)   及太阳能供电系统 20 套,实现关键区域全覆盖;   (三)智慧化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部署专项监测系统与综合安全驾驶舱,提升管控智能化、   精细化水平,保障与省市级平台协同对接;   (四)能力支撑平台建设,建立城市基础设施统一数据库,搭建物联网、三维数字孪生与     管线信息三个子系统,支撑业务系统部署与精细化管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2 项目名称:泽州县中心城区地下管网物联感知设备安装及智慧化综合信息平台项目(一   期)(EPC)总承包   2.3 招标编号:HBZBSG-2026-04   2.4 建设地点:泽州县中心城区,暨丹河新城金村起步区。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540 日历天(设计周期:90 日历天 施工工期:450 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设计: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资质、施工资质(联合体亦可)。其中设计资质要   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   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   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且在本单位执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   目经理;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执业,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   程师资格且同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执业;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担任。   3.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且财务状况良好;     3.3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   体,由联合体双方具备);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   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   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比例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   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   项目的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投、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如为山西省省外企业须登录山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省外建设工程   企业入晋信息登记,并提供信息查询页。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3-10 19:00 至 2026-03-17 19:00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报名者,请于 2026 年 03 月 10 日 1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3   月 17 日 19 时 00 分任意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晋城):   (https://ggzy.jcgov.gov.cn)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和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人打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晋城):(https://ggzy.jcgov.gov.cn )凭数字   认证证书(CA)登录,进行获取保证金账号、下载电子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等业务操作。(主   体库注册登记指南:http://jyzt.sxzwfw.gov.cn。数字认证证书(CA)办理指南:   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   4.3 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GEF 格式,需使用“工程建设招投标工具箱   (20250605)最新版 6.9.0)(晋城投标工具箱 6.9.0),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   晋城)(https://ggzy.jcgov.gov.cn/)的“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投标技术问题咨询电   话:0356-2218490)。   4.4 投标人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晋城)(https://ggzy.jcgov.gov.cn)关注澄清     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交易市场主体因自身   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4.5CA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   山西 CA:服务电话:400-6530-200 天威诚信:服务电话:400-666-3999   北京 CA:服务电话:0356-3030006/400-0351-858 颐信 CA:服务电话:400-0351-94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4-09 09:30   递交方法:5.1 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方式进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   晋城)(https://ggzy.jcgov.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晋城)(https://ggzy.jcgov.gov.cn)的下载专   区下载最新版本“投标人工具箱(山西)版本号为:V6.9.0,使用投标人工具打开该项目的“项目   响应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编制完成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 gef。   5.3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所用 CA 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   件,必须使用该 CA 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投标人因更换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视为撤回投标文件(CA 数字证书续费后同样会造成不能解密续费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所以,   建议:若需续费,需在加密前进行)。   5.4 投标人务必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gef 通过至晋城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cgov.gov.cn)递交,递交完成后并打印“投标文件回执”否则视   为撤回投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356-2218490   5.5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开标时间 2026 年 04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截   止时间:2026 年 04 月 09 日 10 时 00 分之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晋城)   (https://ggzy.jcgov.gov.cn)点击【在线开标】进入开标大厅,点击【投标文件解密】自行完成   解密。   5.6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1)上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为投标人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如投   标人操作与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建议投标人提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不论何种原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3)为防止网络  

编辑:sxzw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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