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晋州市环境面貌提升项目已由晋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晋行审招标核[2021]12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四座下穿铁路桥进行美化、亮化、绿化提升,其中:孙庄铁路桥桥体美化、亮化提升1项,绿化提升1300㎡;晋周总路铁桥桥体美化、亮化提升1项,绿化提升2200㎡;张庄铁路桥桥体美化、亮化提升1项,绿化提升2600㎡;晋总铁路桥桥体美化、亮化提升1项,绿化提升1550㎡;G307与小西线马于交口绿化提升450㎡;易官线沿线与滹沱河交口道路绿化提升2600㎡。建设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晋州市;工期为3个月;质量标准:设计要求合格,施工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质保等全部工作。
2.3最高限价:12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2)设计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出具就职于本单位的社保证明等证明资料。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就职于本单位的社保证明等证明资料。
(6)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人须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06日0:00至2021年05月11日24: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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