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028年荔湾供电局旭日大厦物业公共区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CG2700062002270994)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6年-2028年荔湾供电局旭日大厦物业公共区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广州供电局,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荔湾区光复中路313-317号旭日大厦第五层(面积约为2299.72平方米)及负一层停车场1-3号车位为广州局物业,现需采购该部分物业公共区域的物业管理、电梯分摊、车位租赁、水费及电费代缴等服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2月29日。
2.2采购范围:荔湾区光复中路313-317号旭日大厦第五层(面积约为2299.72平方米)及负一层停车场1-3号车位为广州局物业,现需采购该部分物业公共区域的物业管理、电梯分摊、车位租赁、水费及电费代缴等服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2月29日。
2.3项目实施地点:广州
2.4采购分类:专项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响应保证金 | 是否开展网络安全审查 |
1 | 标的1:2026年-2028年荔湾供电局旭日大厦物业公共区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2026年-2028年荔湾供电局旭日大厦物业公共区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46.56 | 详见报价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2月29日 | 否 | / | 否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法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其他组织需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供应商不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或预警名单内(处理措施为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3 | 供应商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注册,并通过审核。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在平台完成登记注册,并通过审核。系统关联的联合体成员名称应与响应文件保持一致。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的1:2026年-2028年荔湾供电局旭日大厦物业公共区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2026年-2028年荔湾供电局旭日大厦物业公共区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4.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4.1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 内容 |
1 | (1)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第六条第一点“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外”的,可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本项目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等公司制度的必须招标范围之内,可以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 (2)广州市益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荔湾区光复中路313-317号旭日大厦第五层涉及公共区域的物业服务方。为满足荔湾供电局办公需求,结合本部办公场所现状,保障大厦整体物业服务的协调性与配套完整性,拟在荔湾区光复中路313-317号旭日大厦第五层采购该物业公共区域的物业服务。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附录C:非招标采购管理要求四、直接采购“(一)按照有关规定或者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经批准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本项目符合上述情形,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实施。 |
4.2直接采购对象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1 | 广州市益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益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场地租赁、建筑物清洁服务等,为荔湾区光复中路313-317号旭日大厦第五层涉及公共区域的物业服务方。 | 标的1:2026年-2028年荔湾供电局旭日大厦物业公共区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2026年-2028年荔湾供电局旭日大厦物业公共区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5.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6年03月19日至2026年03月24日。
本公示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6.异议及投诉
6.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88 号(新天河宾馆2 楼供应商服务大厅)
异议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受理邮箱:nwwzeb1@csg.cn)
异议递交电话:4008100100-2
6.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州供电局资产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87120056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gyljdts@guangzhou.csg.cn
6.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购方式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2号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联 系 人:尹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宋义林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6年03月19日
- 编辑:cs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