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乌江索凤营等四个库区航运建设工程支持保障系统建造装备搜救物资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贵州省毕节市地方海事局 | ||
行政区域 | 毕节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21日 16:3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5月24日至2021年05月28日 每日上午:09:00:00 至 12:00:00下午:14:30:00 至 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场)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6月03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场) | ||
预算金额 | ¥157.3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彦平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85709195 | ||
采购单位 | 贵州省毕节市地方海事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学院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85709195 | ||
代理机构名称 | 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开行路金洲大厦13楼1号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765859888 |
项目概况
乌江索凤营等四个库区航运建设工程支持保障系统建造装备搜救物资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后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06-03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乌江索凤营等四个库区航运建设工程支持保障系统建造装备搜救物资
- 项目编号: 93ZC2021D296
-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 项目序列号: /
- 采购主要内容: 乌江索凤营等四个库区航运建设工程支持保障系统建造装备搜救物资;(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 采购数量: 1批
- 预算金额:1,573,000(元)
- 最高限价:1,573,0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一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0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 特殊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有二级四类(含二级四类)及以上一般钢质船舶制造资质和铝质船舶制造资质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 时间:2021-05-24 08:30:00至 2021-05-28 17:3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后下载
- 方式: 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磋商文件》、上传《响应文件》等事项;
- 售价: 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2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1-05-24 08:30:00至2021-06-03 09: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 开户单位名称: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 开户账号:17710121050000969
- 截止时间: 2021-06-03 09:00:00(北京时间)(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 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时间: 2021-06-03 09:00:00
- 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场)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详见磋商文件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1.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 2.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 20 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磋商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报价(即:第一轮在线报价20 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其基础报价,第二轮在线报价 20 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报价轮数以专家确定,以此类推)。请各供应商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150日历天交货完毕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贵州省毕节市地方海事局
- 项目联系人:徐彦平
-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学院路
- 联系方式:13885709195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付杨
-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开行路金洲大厦13楼1号房
- 联系方式:13765859888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彦平
- 电话:13885709195
-
- 采购文件.pdf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