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禁毒宣传片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青羊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01日 15:19 |
开标时间 | 2021年06月07日 10:00 | ||
预算金额 | ¥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赖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1707888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新华大道江汉路22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许老师,028- 8626038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云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18栋17楼7号(光华中心A座1707)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先生、赖女士,028-81707888 | ||
附件: | |||
附件1 | 报名登记表 (网报).pdf | ||
附件2 | 报名登记表 (网报).doc |
四川云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禁毒宣传片制作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禁毒宣传片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CYC-2021-F1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赖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817078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新华大道江汉路2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许老师,028- 862603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云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赖女士,028-81707888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18栋17楼7号(光华中心A座1707)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为深入宣传毒品危害、提升群众识毒防毒拒毒能力,营造良好的全民禁毒社会氛围,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提供制作禁毒宣传片的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7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评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评选申请人应符合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曝光台)(http://www.ccgp-sichuan.gov.cn)、“成都信用”网站(www.cdcredi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评选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3日(工作时间09:00-17:00,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通过网络报名成功后评选文件以电子文档方式发售。
评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评选资格不能转让)。
四、供应商在报名购买评选文件时须将下列有效证明文件传至我公司邮箱:
汇款凭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扫描件、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所购采购项目名称等信息。详细报名流程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或咨询028-81707888。
五、递交评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7日10:00(北京时间)。
六、递交评选申请文件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18栋17楼7号(光华中心A座1707)。评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评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评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评选申请文件。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