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D-ZFCG(MH-FW)2021-013
项目
预算金额:4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选择第三方评审技术服务单位对 厦门新机场供油工程初步设计评审 项目进行技术评审;投标人应针对项目特点,把握行业发展方向,理解项目需求并制定评审方案。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20 工作日(自最终采购人向中标的咨询单位发出委托之日起,至咨询单位向最终采购人提交正式的审核报告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2020年审计工作未完成,提供2019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亦可);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须提供所属时间为2020年12月~2021年5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的复印件(投标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5)须提供所属时间为2020年12月~2021年5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须提供自拟承诺函并加盖公章);7)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个已完成的运输机场新增跑道或航站楼的初步设计(机场工程、空管工程或供油工程)编制或评审服务工作的业绩证明文件。以服务合同或委托书(合同或委托书复印件应显示项目单位、项目名称或内容,签字页等)为业绩证明文件,并明确为运输机场新增跑道或航站楼的初步设计编制或评审服务,投标时须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8)拟投入的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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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