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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和广州校区北校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更正

   日期:2021-07-06     浏览: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和广州校区北校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中山大学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21年07月05日 23:03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30日更正日期2021年07月0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0-87651688-156
采购单位中山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柯女士 020-84115085转803
代理机构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女士 020-87651688-15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中大招(服)[2021] 109号(招标编号:CLF0121GZ06ZC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和广州校区北校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包组一 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物业服务项目”中“第三部分:“住宅物业”部分物业服务”的“一、物业概况:1.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教师公寓和短租公寓(招待所)物业位于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大学路2号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内,委托管理物业服务范围的为:短租公寓(招待所)1栋,房间98个,总面积约3920㎡;教师公寓,含原有校内教师公寓7栋,新建院士公寓8栋和新建教师公寓6栋,总面积约151948㎡。”更正为:“一、物业概况:1.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教师公寓和短租公寓(招待所)物业位于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大学路2号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内,委托管理物业服务范围的为:短租公寓(招待所)总面积约2058㎡;教师公寓总面积约151948㎡。具体清单详见合同附件”。

2.原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包组二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北校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中“第三部分:“住宅物业”部分物业服务”的“1.中山大学北校园教师公寓和招待所物业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号大院中山大学北校园,委托管理物业服务范围的为:北校园中东区住宅建筑物1号宿舍25间,合计总建筑面积为1228.34平方米。校外住宅住房共计75间,合计总建筑面积为3686.24平方米。(校外住宅区域不含日常物业服务管理费,仅包括综合管理服务和公房零星维修服务)。”更正为:“1.中山大学北校园教师公寓和招待所物业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号大院中山大学北校园,委托管理物业服务范围的为:北校园中东区住宅建筑物1号宿舍40间,合计总建筑面积为2361平方米。校外住宅住房共计78间,合计总建筑面积为4062.503平方米。(校外住宅区域不含日常物业服务管理费,仅包括综合管理服务和公房零星维修服务)。具体清单详见合同附件”。

3.原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包组一 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物业服务项目”中“第二部分:二级单位物业服务”的“2.10零星水电设施新装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更正为“2.10二级单位零星水电设施新装不含实验室范围或相关设施设备,且不应改变楼宇、房间结构安全及功能,不应违反水电和消防管理要求。具体内容及范围详见合同及其附件。每月零星新装水电设施物料费不超过每月零星维修物料费的50%且不超过每月1000元。该项物料费采用按实结算方式。”

4.原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包组二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北校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中“第二部分:二级单位物业服务”的“2.10零星水电设施新装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更正为“2.10二级单位零星水电设施新装不含实验室范围或相关设施设备,且不应改变楼宇、房间结构安全及功能,不应违反水电和消防管理要求。具体内容及范围详见合同及其附件。每月零星新装水电设施物料费不超过每月零星维修物料费的50%且不超过每月1000元。该项物料费采用按实结算方式。”

5.原采购文件附件“(珠海校区)中山大学二级单位物业服务框架合同(含二级单位合同)”和“(北校园)中山大学二级单位物业服务框架合同(含二级单位合同)”中的“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2.乙方应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购买物业管理相关领域的物业管理责任险、公众责任险;为本合同服务范围购买总额度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的公众责任险。”更正为“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2.乙方应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购买物业管理相关领域的物业管理责任险、公众责任险;为本合同服务范围购买总额度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的公众责任险。”

6.原采购文件附件“(珠海校区)中山大学二级单位物业服务框架合同(含二级单位合同)”和 “(北校园)中山大学二级单位物业服务框架合同(含二级单位合同)”中的“4.4零星新装水电设施物料费”中,“每月零星新装水电设施费用不超过每月零星维修物料费的50%,即【 】元/月。”更正为:“每月零星新装水电设施费用不超过每月零星维修物料费的50%且不超过每月1000元,即【 】元/月。“5.4零星新装水电设施物料费”中“每月零星新装水电设施费用不超过每月零星维修物料费的50%,即【 】元/月。”更正为:“每月零星新装水电设施费用不超过每月零星维修物料费的50%且不超过每月1000元,即【 】元/月。

7.原采购文件附件 “(珠海校区)中山大学二级单位物业服务框架合同(含二级单位合同)”和 “(北校园)中山大学二级单位物业服务框架合同(含二级单位合同)”中的第十条第7点“履约保证金因此被抵扣的,乙方应当自被抵扣之日起100日内向甲方补齐。” 更正为:“履约保证金因此被抵扣的,乙方应当自被抵扣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补齐。”

8.原采购文件附件 “(珠海校区)中山大学体育场馆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室内外体育场馆”的服务数量统一为“(1)主体育馆包括羽毛球场、各种多功能房(含健身室、乒乓球室、健美操室、武术室、击剑室、舞蹈室等)及办公、器材、维护、机电、贮藏等附属用房等。室外体育场馆包括排球场(2个)、网球场(6个)、篮球场(8个)、田径场(1个)、足球场(2个),室外器械区(2个);游泳馆:珠海校区游泳馆室外包括2个标准50米池,男、女更衣间各2间,男、女淋浴间各2间;以及器材室间,救生室、休息室等附属用房间;架空层多功能房(含健身室、健美操室等)。 ”

9.原采购文件附件 “(北校园)中山大学体育场馆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室内外体育场馆”的服务数量统一为“包括(1)主体育馆包括羽毛球场、各种多功能房(含健身室、乒乓球室、健美操室、武术室、体测室等);1个标准50米X20米游泳池;及办公、器材、维护、机房、贮藏等附属用房等;室外体育场馆包括网球场(2个)、篮球场(5个)、田径场(1个)、足球场(1个),室外器械区(2个);”

更正日期:2021年07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采购文件及其附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及其附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联系方式:柯女士 020-84115085转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李女士 020-87651688-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20-87651688-156

 

ccgp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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