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和广州校区北校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05日 23:0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6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7月05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7651688-156 | ||
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柯女士 020-84115085转803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女士 020-87651688-15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中大招(服)[2021] 109号(招标编号:CLF0121GZ06ZC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和广州校区北校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包组一 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物业服务项目”中“第三部分:“住宅物业”部分物业服务”的“一、物业概况:1.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教师公寓和短租公寓(招待所)物业位于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大学路2号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内,委托管理物业服务范围的为:短租公寓(招待所)1栋,房间98个,总面积约3920㎡;教师公寓,含原有校内教师公寓7栋,新建院士公寓8栋和新建教师公寓6栋,总面积约151948㎡。”更正为:“一、物业概况:1.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教师公寓和短租公寓(招待所)物业位于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大学路2号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内,委托管理物业服务范围的为:短租公寓(招待所)总面积约2058㎡;教师公寓总面积约151948㎡。具体清单详见合同附件”。
2.原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包组二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北校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中“第三部分:“住宅物业”部分物业服务”的“1.中山大学北校园教师公寓和招待所物业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号大院中山大学北校园,委托管理物业服务范围的为:北校园中东区住宅建筑物1号宿舍25间,合计总建筑面积为1228.34平方米。校外住宅住房共计75间,合计总建筑面积为3686.24平方米。(校外住宅区域不含日常物业服务管理费,仅包括综合管理服务和公房零星维修服务)。”更正为:“1.中山大学北校园教师公寓和招待所物业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号大院中山大学北校园,委托管理物业服务范围的为:北校园中东区住宅建筑物1号宿舍40间,合计总建筑面积为2361平方米。校外住宅住房共计78间,合计总建筑面积为4062.503平方米。(校外住宅区域不含日常物业服务管理费,仅包括综合管理服务和公房零星维修服务)。具体清单详见合同附件”。
3.原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包组一 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物业服务项目”中“第二部分:二级单位物业服务”的“2.10零星水电设施新装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更正为“2.10二级单位零星水电设施新装不含实验室范围或相关设施设备,且不应改变楼宇、房间结构安全及功能,不应违反水电和消防管理要求。具体内容及范围详见合同及其附件。每月零星新装水电设施物料费不超过每月零星维修物料费的50%且不超过每月1000元。该项物料费采用按实结算方式。”
4.原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包组二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北校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中“第二部分:二级单位物业服务”的“2.10零星水电设施新装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更正为“2.10二级单位零星水电设施新装不含实验室范围或相关设施设备,且不应改变楼宇、房间结构安全及功能,不应违反水电和消防管理要求。具体内容及范围详见合同及其附件。每月零星新装水电设施物料费不超过每月零星维修物料费的50%且不超过每月1000元。该项物料费采用按实结算方式。”
5.原采购文件附件“(珠海校区)中山大学二级单位物业服务框架合同(含二级单位合同)”和“(北校园)中山大学二级单位物业服务框架合同(含二级单位合同)”中的“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2.乙方应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购买物业管理相关领域的物业管理责任险、公众责任险;为本合同服务范围购买总额度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的公众责任险。”更正为“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2.乙方应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购买物业管理相关领域的物业管理责任险、公众责任险;为本合同服务范围购买总额度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的公众责任险。”
6.原采购文件附件“(珠海校区)中山大学二级单位物业服务框架合同(含二级单位合同)”和 “(北校园)中山大学二级单位物业服务框架合同(含二级单位合同)”中的“4.4零星新装水电设施物料费”中,“每月零星新装水电设施费用不超过每月零星维修物料费的50%,即【 】元/月。”更正为:“每月零星新装水电设施费用不超过每月零星维修物料费的50%且不超过每月1000元,即【 】元/月。“5.4零星新装水电设施物料费”中“每月零星新装水电设施费用不超过每月零星维修物料费的50%,即【 】元/月。”更正为:“每月零星新装水电设施费用不超过每月零星维修物料费的50%且不超过每月1000元,即【 】元/月。
7.原采购文件附件 “(珠海校区)中山大学二级单位物业服务框架合同(含二级单位合同)”和 “(北校园)中山大学二级单位物业服务框架合同(含二级单位合同)”中的第十条第7点“履约保证金因此被抵扣的,乙方应当自被抵扣之日起100日内向甲方补齐。” 更正为:“履约保证金因此被抵扣的,乙方应当自被抵扣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补齐。”
8.原采购文件附件 “(珠海校区)中山大学体育场馆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室内外体育场馆”的服务数量统一为“(1)主体育馆包括羽毛球场、各种多功能房(含健身室、乒乓球室、健美操室、武术室、击剑室、舞蹈室等)及办公、器材、维护、机电、贮藏等附属用房等。室外体育场馆包括排球场(2个)、网球场(6个)、篮球场(8个)、田径场(1个)、足球场(2个),室外器械区(2个);游泳馆:珠海校区游泳馆室外包括2个标准50米池,男、女更衣间各2间,男、女淋浴间各2间;以及器材室间,救生室、休息室等附属用房间;架空层多功能房(含健身室、健美操室等)。 ”
9.原采购文件附件 “(北校园)中山大学体育场馆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室内外体育场馆”的服务数量统一为“包括(1)主体育馆包括羽毛球场、各种多功能房(含健身室、乒乓球室、健美操室、武术室、体测室等);1个标准50米X20米游泳池;及办公、器材、维护、机房、贮藏等附属用房等;室外体育场馆包括网球场(2个)、篮球场(5个)、田径场(1个)、足球场(1个),室外器械区(2个);”
更正日期:2021年07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采购文件及其附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及其附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联系方式:柯女士 020-84115085转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李女士 020-87651688-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20-87651688-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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