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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能集团物资供应中心(广东区域)5月份集中物资供应--华能海门电厂蓄电池招标采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1-07-07     浏览:0    

中国华能集团物资供应中心(广东区域)5月份集中物资供应--华能海门电厂蓄电池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NJ2021-07-BJGY-0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华能集团物资供应中心(广东区域)5月份集中物资供应--华能海门电厂蓄电池招标采购招标人为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华能集团物资供应中心)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华能集团物资供应中心(广东区域)5月份集中物资供应--华能海门电厂蓄电池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 华能海门电厂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洪洞村,建设有4台1000MW机组;总装机4000MW。

2.2采购范围:

序号

名称

物料编码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蓄电池

102237799

UXL2200-2NFR\2V\2000AH

104

采购忽略品牌型号,详见技术规范书,一组蓄电池,每组104只

2

蓄电池

101685848

UXL880-2\2V\800Ah

104

采购忽略品牌型号,详见技术规范书,两组蓄电池,每组52只

 

2.3交货时间:订单生成后60日内交货。

2.4交货地点:订单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

(1)投标产品系列需通过泰尔认证,提供相关报告及证书。

(2)投标产品系列需通过UL或CE认证,提供相关证书。

(3)投标的产品系列应具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方需提供投标产品同类设备的型式和例行试验报告或权威机构出具的测量检测报告。

3.2.2 业绩要求:

(1)投标方须提供5个投标产品系列在装机容量600MW及以上发电厂使用的业绩(合同证明)。

(2)投标方须提供2个投标产品系列在发电厂已良好运行5年以上的客户使用证明报告(须用户盖公章或部门章),并提供单位联系人电话,以供招标方核实。

(3)本次采购的两组110V蓄电池组需采用两个不同厂家品牌,因此以上两条业绩要求,必须提供两个不同厂家的业绩资料。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1)如投标人代理其他产品,必须出具该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同一品牌产品制造商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投标;

(3)同一品牌产品的代理商和生产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蓄电池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此项目的不低于3-5年的免费质保承诺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为重新招标,第一次参与报名且已经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无需重新缴纳费用,直接报名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从20210707日9:00起至20210712日17:00止。

获取方式:登陆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报名(报名所需材料只需上传招标文件费电汇底单)。报名通过后,待审核通过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下载招标文件(预计开标后,招标文件电子发票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的邮箱,请注意查收,不接受个人汇款)。招标文件费每标段500元/标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开户单位: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展支行

账号:6232593799003683649

注:招标文件费务必由投标人账户(不支持个人汇款)将一次汇入招标机构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汇款时请注明:标段号+单位简称,以便查对核实。

联系人: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满足电子商务平台要求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5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5日09时00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7号翔达大厦写字楼10层

联   系  人:曾先生、武先生

联 系 电 话:15773211787 、18519299309

邮       箱:2715835651@qq.com

ec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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