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服务名称、数量及服务要求等: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三、投标人资格标准:
①一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下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投标人: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及证明文件 |
1.投标人应为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和联合体营业执照中登记的经营范围应至少应包含物业服务(或物业管理)、保安服务内容。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保安服务资质证明 |
投标人提供在福州市内保安服务的资质证明或在相关主管机关报备的材料文件,外地供应商还需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备案材料。提供复印件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②其他资格条件(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
明细 |
描述 |
其他资格条件① |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1)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2)承诺与声明。 |
其他资格条件② |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勘察现场,采购人将依据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核对,若有不一致的或虚假应标的,采购人废除其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其他资格条件③ |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
③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允许物业服务商与保安服务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且应确定物业服务商为主办方。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21年7 月13 日至2021年 7 月23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采购组免费领取或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投标人信息表”发邮件至875108523@qq.com(联系电话:0591-87579898)。招标人收到邮件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未办理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投标人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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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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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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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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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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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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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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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在2021年 8 月 3 日9:30(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10号福州邮政国际综合楼1208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地点
2021年 8 月3 日9:30(北京时间)在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10号福州邮政国际综合楼12楼会议室进行开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网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10号
电 话:0591-87579898,13805052201
联系人:吴女士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开户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帐号:1402 0232 2960 0316 888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服务 期限 |
最高限价(含税) (万元/年)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1 |
物业外包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贰年 |
248 |
5 |
10 |
注:
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3.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