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整体式换热机组生产企业。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板式热交换器产品安全注册证A2级及以上资质;
2)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D2级及以上资质;
3)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
3.2.2.1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2个及以上换热机组供货及安装项目(单个项目换热机组的供货数量为10台及以上)业绩,并安全运行2个采暖季,以合同扫描件为准(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承包范围、投运时间证明、业主反馈证明等,字体或内容不清晰、不完整的业绩证明视为无效业绩)。
3.2.2.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以上);安全负责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以上)。
3.2.2.3项目经理须在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个及以上已完工的城市一级供热管网工程(含管径DN600及以上)业绩,附证明文件(包括任命文件、业主反馈证明等,字体或内容不清晰、不完整的业绩证明视为无效业绩)。
3.2.4 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7月28日9:00起至2021年8月2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