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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审务督察应用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9-07     浏览:3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审务督察应用系统建设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TDZB20261510)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审务督察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解决审务督察工作覆盖面不足等瓶颈问题,进一步加大督察力度、扩大督察覆盖面,提升审务督察工作实效,对法院庭审、诉讼服务、安检通道、羁押室等重要场所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实时智能预警和智能审务督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425000.00元(含税)。项目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所有内容并达到验收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审务督察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审务督察应用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8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8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报告须具有出具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投标人未列入未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indexhtx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项目投标,控股、管理关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范围、股东信息等内容;

8、投标人承诺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及项目经理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项目管理或实施部门人员无利益利害关系;

9、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银行限制投标的“黑名单”

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审委员会在谈判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响应文件不同,以评审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围及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投标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与项目,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项目;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项目;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报价;不得与评审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授予合同;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投标人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响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

12.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3. 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采购邀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响应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其响应无效。

14.投标人若接触采购人数据、采购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在“第四部分 合同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7日09时00分到 2026年09月1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或将标书费直接汇到我公司账号,缴费成功后将缴费凭证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784247456@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报名项目及标段名称,并附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与财务人员确认缴费信息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单位邮箱;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我公司收款账号如下:

户名:陕西鸿信泰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市雁塔区支行

账号:103694624495000126

付款时需备注“510项目文件费”,须公对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14时30分

递交方法: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唐沣国际D座13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唐沣国际D座1301室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财管与运营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3号

联 系  人:王恒

电 话:155092666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鸿信泰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高新区唐沣国际 D 座1301室

联 系 人:崔乐、赵磊、何阳、房亚宁、方湖(项目负责人)

电 话: 029-89562775

电子邮件: 784247456@qq.com

 

 

崔乐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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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365trade.co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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