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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河、盐河、潭洋河水量分配方案编制项目(二次)

   日期:2021-08-30     浏览: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海河、盐河、潭洋河水量分配方案编制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盐城市水利局
行政区域盐城市公告时间2021年08月30日 16:2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8月30日至2021年09月0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盐城市水利局(盐城市毓龙东路27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9月11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盐城市水利局(盐城市毓龙东路27号)
预算金额¥43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臧冬伟
项目联系电话0515-87019401
采购单位盐城市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盐城市亭湖区毓龙东路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15-87019401
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恒荣世家北苑24幢2单元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15916730

海河、盐河、潭洋河水量分配方案编制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海河、盐河、潭洋河水量分配方案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河、盐河、潭洋河水量分配方案编制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43万元

4.最高限价(如有):43万元

5.采购需求:对海河、盐河、潭洋河流域进行现状调查,收集流域用水情况、水文情况、社会经济概况等资料,编制形成海河、盐河、潭洋河水量分配方案(含水量调度方案)。编制成果必须符合盐城市海河、盐河、潭洋河流域的实际状况,并符合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编制规定。

6.服务期: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高校除外);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应当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开展类似河道(湖泊/水库)水量分配相关工作业绩,拥有开展水量分配相关工作专业知识、能力、经验的技术团队和技术人员。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21年8月30日至9月3日,每日上午 8:30 至11:30,下午2:30 至6: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盐城市盐都区恒荣世家北苑24幢2单元三楼。联系人:何娟,联系电话:17715916730)现场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文件售价:免费。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9月11日8: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9月11日9:0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地点:盐城市水利局(盐城市毓龙东路27号)。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9月11日9: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盐城市水利局(盐城市毓龙东路2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八、磋商保证金

本次磋商收取保证金。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办理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收款单位: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开元支行;账号:3205 0173 6600 0000 048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办理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同招标文件一起交给代理单位。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单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未按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收退保证金财务咨询电话:17715916730。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水利局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毓龙东路27号

联 系 人:臧冬伟

联系电话:0515-870194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街道恒荣世家北苑24幢2单元3楼

联 系 人:何娟

联系电话:17715916730

ccgp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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