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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19年至2021年普通发票印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20     浏览:0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19年至2021年普通发票印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19年至2021年普通发票印制项目
项目编号:XMS2019-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江、温雯
项目联系电话: 0991-2681359、26811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于周弘 于俊辉(0991-2681172 、26813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春娟 0991-4513695、17799287571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印制: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160万份;新疆通用定额发票(5元):9004万份;新疆通用定额发票(10元):21406万份。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服务期内印制企业将负责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发票及防伪品仓储保管、发票安全配送及其他相关事宜(纸张、油墨、印刷、包装、配送、搬运、税费、其他费用)。
印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258万份;新疆通用定额发票(2元):15669万份;新疆通用定额发票(20元):4299万份;新疆发票换票证:2.5万份。
印制:新疆通用定额发票(1元):8122万份;新疆通用定额发票(50元):3484万份;新疆通用定额发票(100元);3180万份;
 
实际印制时原则上按照招标文件各包确定的数量及金额进行分配,但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主管发票印制的部门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对印制数量及金额进行调增及调减,并最终按照主管发票印制分配税务部门确定的数量及金额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不保证中标供应商的最低印量。中标供应商每年的具体印制数量以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实际下达的印制数量为准,并按照合同单价(即各中标供应商的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本次招标共分3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以上3个包提出申请(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所投标包号,同时参加多个标包的投标,投标文件须分别单独编制),参加多个标包投标的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自身发票印制能力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印制”的规定,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仅限于承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印制发票的供应商,各投标人在投标时需针对此条出具书面承诺书;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7条规定,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在任何时间存在自治区外印制自治区发票的行为及提供厂房、设备、配送、服务、售后等资料与实际印制情况不符的,将上报财政部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具有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且投标的内容应在其印刷经营许可证范围内;5.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场查询结果为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21日 11:00 至 2019年08月27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资料楼4-9。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须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0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0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 3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的规定,本项目为合同一签3年。3年预计总预算3400万元,其中:2019年度已批复部门预算金额800万元;2020-2021两年预计金额2600万元,实际预算金额以2020、2021年度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数为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编辑:mof.go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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