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额敏县水利管理总站,项目前期工作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塔城地区额敏县玛热勒苏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额敏县玛热勒苏镇境内。
2.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灌溉面积9.08万亩,有效灌溉面积为8.8万亩;招标范围为实施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的水土保持等内容和工程量、工程勘察(测)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派出驻现场设计代表)等。并协助发包人(招标人)获得有关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等工作。
2.3 设计深度及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达到相应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2019年10月30日前完成实施方案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9月3日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24日11:00时,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新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同时在新疆水利网和《新疆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额敏县水利管理总站
联系人:蔺元 电 话:1510901653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36号瑞昌大厦1301室
联系人:胡腾飞、金雪红 电话:0991-4533718、0991-4596167(传真)
2019年8月29日